招标概要
奉节县干溪沟隧道及接线工程(移民安置区城北安全通道暨G348改线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 奉节县干溪沟隧道及接线工程(移民安置区城北安全通道暨G348改线工程)勘察设计(工程名称)已由奉节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公文处理单批准建设,项目代码为:2401-500236-04-01-116480,项目业主为重庆奉节路桥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重庆奉节路桥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建设地点:重庆市奉节县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项目采用设计速度40公里/小时,双向二车道的二级公路标准设计,路基宽度8.5米,路线全长约13.37公里,其中隧道约5.72公里,总投资约8.81亿元。
2.3 本次招标项目勘察设计合同估算金额:约3000.00万元
2.4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2.4.1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本项目工可、初步设计(含概算)及初步勘察、施工图设计(含预算)及详细勘察,并参与后期有关质量问题的分析和处理等。
2.4.2本招标项目投融资及建设模式暂未明确,勘察设计工作阶段及具体内容由招标人书面分阶段确定,可以中止或终止勘察设计工作,并据实支付工可、勘察设计费用。此次设计任务分为两个阶段,初步设计(含概算)工作量按45%、施工图设计(含预算)工作量按55%比例执行。
2.4.3 标段划分: / 。
2.5 勘察设计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设计人履行完合同义务为止。
2.6 其他: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
投标人应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下列勘察和设计两类资质:
(1)投标人应具备下列勘察资质之一:
①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②工程勘察专业类 (岩土工程) 甲级资质。
(2)投标人应具备下列设计资质之一: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工程设计公路行业甲级资质;
3.1.2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组成联合体的成员数量不得超过 2 家;
(2)联合体各方应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 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3)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 联合体牵头人为承担本项目设计任务的单位,
且本项目全部设计任务只能由牵头单位完成;
(4)联合体各方应按照联合体协议书约定的分工提供相应业绩,设计业绩由负责设计的单位提供,
勘察业绩由负责勘察的单位提供。
(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 (给予或不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4提问时间从本公告发布至2024-02-05 17:00:00(北京时间)前。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建设地点:重庆市奉节县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项目采用设计速度40公里/小时,双向二车道的二级公路标准设计,路基宽度8.5米,路线全长约13.37公里,其中隧道约5.72公里,总投资约8.81亿元。
2.3 本次招标项目勘察设计合同估算金额:约3000.00万元
2.4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2.4.1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本项目工可、初步设计(含概算)及初步勘察、施工图设计(含预算)及详细勘察,并参与后期有关质量问题的分析和处理等。
2.4.2本招标项目投融资及建设模式暂未明确,勘察设计工作阶段及具体内容由招标人书面分阶段确定,可以中止或终止勘察设计工作,并据实支付工可、勘察设计费用。此次设计任务分为两个阶段,初步设计(含概算)工作量按45%、施工图设计(含预算)工作量按55%比例执行。
2.4.3 标段划分: / 。
2.5 勘察设计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设计人履行完合同义务为止。
2.6 其他: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
投标人应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下列勘察和设计两类资质:
(1)投标人应具备下列勘察资质之一:
①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②工程勘察专业类 (岩土工程) 甲级资质。
(2)投标人应具备下列设计资质之一: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工程设计公路行业甲级资质;
3.1.2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组成联合体的成员数量不得超过 2 家;
(2)联合体各方应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 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3)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 联合体牵头人为承担本项目设计任务的单位,
且本项目全部设计任务只能由牵头单位完成;
(4)联合体各方应按照联合体协议书约定的分工提供相应业绩,设计业绩由负责设计的单位提供,
勘察业绩由负责勘察的单位提供。
(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 (给予或不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4提问时间从本公告发布至2024-02-05 17:00:00(北京时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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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徐煜
手机:13520858862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xuyu@dlzb.com
电话:400-111-8900
QQ:17847036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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