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概要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某单位营院社会化服务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4-VGBXAL-F1001
三、项目概况:
(一)项目内容:某单位营院社会化服务采购项目,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一家单位为某单位提供营院安保、保洁、绿化、物业、食堂五项服务,具体内容详见“第二部分 采购项目技术和商务要求”;
(二)项目地点:玉溪市,采购人指定地点;
(三)服务要求:满足现行国家、行业的相关技术标准及采购人要求;
(四)服务期限:试用期1个月,通过采购人考核后方可签订合同,如试用期未通过采购人考核,采购人有权不与第一中标人签订合同,顺延第二名中标人实施本项目或重新组织招标,合同履约期限为自试用期开始之日起1年。合同期满后,经采购人对当年服务质量等因素考核合格后,在财政预算保证、当年采购政策符合的前提下,经双方协商一致,可续签下一年度合同,最多续签两年。
(五)项目限价:人民币468531.6元/年(人民币大写:肆拾陆万捌仟伍佰叁拾壹元陆角每年)(投标人的报价不得高于项目限价,否则按无效处理);
(六)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四、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在国内合法提供采购内容及其相应服务的单位,并持有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①信誉要求: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未被列入“军队采购失信名单”、“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采购暂停名单”(有上述处罚记录但处罚期已届满的,视为无记录。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查询截图并下载提供评标委员会审核,查询时间为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
②财务要求:提供2021-2023年连续三年的财务报表(包括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并加盖公章;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2月至今任意1个月的缴纳税款证明及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投标人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
(三)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①《保安服务许可证》或《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②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若无《食品经营许可证》须承诺中标后7个工作日内办理,1个月内办理完成;
(四)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投标人办公场地为同一地址的,投标人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投标人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
(一)申领时间:2024年2月4日至2月8日(08:30—12:00, 14:30—18: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一、项目名称:某单位营院社会化服务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4-VGBXAL-F1001
三、项目概况:
(一)项目内容:某单位营院社会化服务采购项目,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一家单位为某单位提供营院安保、保洁、绿化、物业、食堂五项服务,具体内容详见“第二部分 采购项目技术和商务要求”;
(二)项目地点:玉溪市,采购人指定地点;
(三)服务要求:满足现行国家、行业的相关技术标准及采购人要求;
(四)服务期限:试用期1个月,通过采购人考核后方可签订合同,如试用期未通过采购人考核,采购人有权不与第一中标人签订合同,顺延第二名中标人实施本项目或重新组织招标,合同履约期限为自试用期开始之日起1年。合同期满后,经采购人对当年服务质量等因素考核合格后,在财政预算保证、当年采购政策符合的前提下,经双方协商一致,可续签下一年度合同,最多续签两年。
(五)项目限价:人民币468531.6元/年(人民币大写:肆拾陆万捌仟伍佰叁拾壹元陆角每年)(投标人的报价不得高于项目限价,否则按无效处理);
(六)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四、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在国内合法提供采购内容及其相应服务的单位,并持有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①信誉要求: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未被列入“军队采购失信名单”、“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采购暂停名单”(有上述处罚记录但处罚期已届满的,视为无记录。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查询截图并下载提供评标委员会审核,查询时间为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
②财务要求:提供2021-2023年连续三年的财务报表(包括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并加盖公章;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2月至今任意1个月的缴纳税款证明及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投标人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
(三)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①《保安服务许可证》或《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②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若无《食品经营许可证》须承诺中标后7个工作日内办理,1个月内办理完成;
(四)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投标人办公场地为同一地址的,投标人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投标人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
(一)申领时间:2024年2月4日至2月8日(08:30—12:00, 14:30—18: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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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静
手机:13683174576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lijing@dlzb.com
电话:010-53605601
QQ:484924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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