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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绥化市安达市石油化工区至精细化工产业园污排管网工程项目(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地区:绥化市 日期:2024-02-02 资质要求: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 打印 分享 距离截止剩余: 6 12小时 52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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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概要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黑龙江省绥化市安达市石油化工区至精细化工产业园污排管网工程项目已由安达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安发改审批【2023】20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招标人为安达市阳光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EPC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黑龙江省绥化市安达市石油化工区至精细化工产业园污排管网工程项目(EPC工程总承包)
2.2建设地点:黑龙江省安达市经济开发区
2.3项目建设规模及建设内容:
(1)石油化工产业园北区、石油化工产业园南区污水转运部分
1)新建DN300聚乙烯PE100管长18292.82米,DN200聚乙烯PE100管长2252.03米,DN150聚乙烯PE100管长916.97米。
2)改造四道街污水提升泵站1处,更换水泵等设备,增加自动控制,加盖上部控制值班室。
3)石油化工产业园南区,新建规模为250m³/d(预留远期规模600m³/d)智慧一体化污水提升泵站1座。
4)铁路泡南侧、中途泵站西侧新建蓄水池及提升泵站1座,建设规模为1000m³/d。
(2)安达市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尾水排放管线改造工程部分
1)明渠改暗管工程,“黑龙江安达经济开发区2018年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开发区至兴隆泡污排雨排管线及泵站工程)”工程在穿越滨州铁路线前端利用明渠输水至中途加压泵站继而排放至兴隆泡。本次工程拟将上述工程设置的明渠段改为暗管敷设,采用DN800mm聚乙烯PE100管,共1982.56m。
2)管线污水处理厂出口至滨州铁路桥北侧段,对原有玻璃钢管道进行维修,采用DN800mm聚乙烯PE100管原位更换,长度70m。
2.4招标范围:完成上述项目的控制性详细规划、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设备材料的采购、安装、运输、保管、验收、管线工程施工、总承包管理、竣工图编制及竣工资料整理、以及与本项目实施有关的技术支持和技术服务等工作,并承担工程质量、工期、安全、造价控制等全面责任和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工作内容;并配合相关部门结(决)算、审计、工程保修等工作。
2.5招标控制价:3747万元(其中施工3565万元,设计182万元)
2.6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招标。
2.7计划工期:626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4月15日,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12月31日(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8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9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10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组成联合体的企业不多于两家,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联合体牵头人须是联合体协议中负责施工方,在协议中明确联合体内成员各自所应承担的责任、义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2.11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1投标人需具备以下条件:
3.1.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投标人须具备:设计部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具有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施工部分: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需同时具备设计部分和施工部分的资质)
3.1.3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2.1项目总负责人须为本单位合法在职人员并具备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3.2.2联合体中出具设计资质方拟派的项目负责人(总设计师)须为本单位合法在职人员并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排水专业);并提供为拟派总设计师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证明(2023年10月至投标截止日前,至少连续3个月或以上),以证明其为本单位合法在职在岗人员,未提供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3.2.3联合体中出具施工资质方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建造师)须为本单位合法在职人员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资格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其他施工管理工作,并提供为拟派项目经理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证明(2023年10月至投标截止日前,至少连续3个月或以上),以证明其为本单位合法在职在岗人员(国家规定的六类人员除外),未提供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3.2.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须符合《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黑建规〔2023〕2号)文件要求,不得低于规定的最低人员配备标准,并填报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表。
3.3投标人还需满足的其他条件:
3.3.1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总负责人、总设计师、建造师在近三年内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本条“行贿犯罪记录”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时间从投标截止日起算前三年,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网站公布的判决结果为准。)
3.3.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总负责人、总设计师、建造师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投标截止日信用中国网站公布的结果为准。)
3.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下载时间为2024年2月5日00时00分至2024年2月10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24年3月1日9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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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下载:黑龙江省绥化市安达市石油化工区至精细化工产业园污排管网工程项目(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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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EPC)工程总承包 公共管廊工程 精细化工 管廊工程 精细化
 
 

资质要求: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
 
 

资质要求: 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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