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概要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税控实时采集系统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人民币1568791.04元
采购需求:为缓解成品油零售企业与监管部门之间长期存在的信息不对称矛盾,加强成品油零售企业信息实时采集能力,提高成品油零售企业风险管控能力,降低全区社会稳定风险,同时可以直接增加地方财政收入,对于地方GDP和社零额以及纳统工作都有相应的提升,本项目服务全区32家社会性加油站。
合同履行期限:项目合同期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2.1.须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2.2.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3. 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2.4.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5. 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
2.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7.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财政部发布的财库〔2020〕46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工信部等部委发布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不接受大型企业参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三、响应截止时间及磋商时间
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2月21日09:00 时(北京时间)。
项目名称:税控实时采集系统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人民币1568791.04元
采购需求:为缓解成品油零售企业与监管部门之间长期存在的信息不对称矛盾,加强成品油零售企业信息实时采集能力,提高成品油零售企业风险管控能力,降低全区社会稳定风险,同时可以直接增加地方财政收入,对于地方GDP和社零额以及纳统工作都有相应的提升,本项目服务全区32家社会性加油站。
合同履行期限:项目合同期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2.1.须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2.2.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3. 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2.4.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5. 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
2.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7.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财政部发布的财库〔2020〕46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工信部等部委发布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不接受大型企业参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三、响应截止时间及磋商时间
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2月21日09:00 时(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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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琳
手机:13651227993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wanglin@dlzb.com
电话:010-63963855
QQ:3920617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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