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概要
1.招标条件
镇海区箭港湖ZH07-05-18地块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已由 宁波市镇海区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 ,建设资金来 自 自筹 ,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业主为 宁波市镇海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人为宁波市镇海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总投资概算约 2089万元,其中建安工程造价1791万元,建设规模: 占地面积约46370㎡,绿地35965平方米,场地东西长约280m,南北宽约180m,地块东南角预留板房(后期复绿不在本项目范围内),面积10000㎡(约15亩),建设地点:项目地块北至箭港湖,南临永昌西路,西接西大河南路,东靠建设中的镇海科技文创中心。
2.2招标范围: 施工图范围内绿化景观工程、安装工程及附属设施等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本次招标建安工程造价:14958824元。
2.3施工总工期:150日历天
2.4质量要求:按国家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安全要求:合格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镇海区箭港湖ZH07-05-18地块环境综合整治工程(施工)(一)投标人:
3.1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具备 / 资质;
3.2投标人业绩要求:2019年1月1日至开标时间,投标人完成过单项合同金额达到本招标项目招标控制价60%及以上(即≥8975294元)的景观绿化工程施工,完成时间以竣工时间(或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业绩根据以下(1)或(2)业绩证明资料确认:(1)业绩证明资料:信息平台查询结果打印页(信息平台应能明确体现造价、竣工时间、项目经理等评审内容);(2)业绩证明资料:①合同、②竣工验收资料共两项资料。(如上述资料不能体现项目实际造价或规模的,还需提供审计报告等证明资料,最终以评标委员会讨论决定为准)。如业绩证明资料不齐全的,不予认可。若投标人提供的是分包业绩(分标段的业绩除外),在竣工验收资料中不能体现分包单位名称的项目不予认可。当两个及以上投标人提供相同业绩的,以分包单位为准,其它单位不予认可。若投标人提供的是工程总承包业绩,以实施绿化施工的单位为准,其它单位不予认可。
3.3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4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园林绿化类专业的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5至投标截止之日,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
3.6须提供投标人为其拟派项目负责人在公告发布之日前三个月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社会保险缴纳证明以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为准)
(三)其他:
3.7 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得少于1人,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3.8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具有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且限制在宁波行政区域内投标的违法行为记录,并在处罚有效期内的情形。
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02月27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年02月29日09时00分】。
镇海区箭港湖ZH07-05-18地块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已由 宁波市镇海区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 ,建设资金来 自 自筹 ,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业主为 宁波市镇海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人为宁波市镇海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总投资概算约 2089万元,其中建安工程造价1791万元,建设规模: 占地面积约46370㎡,绿地35965平方米,场地东西长约280m,南北宽约180m,地块东南角预留板房(后期复绿不在本项目范围内),面积10000㎡(约15亩),建设地点:项目地块北至箭港湖,南临永昌西路,西接西大河南路,东靠建设中的镇海科技文创中心。
2.2招标范围: 施工图范围内绿化景观工程、安装工程及附属设施等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本次招标建安工程造价:14958824元。
2.3施工总工期:150日历天
2.4质量要求:按国家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安全要求:合格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镇海区箭港湖ZH07-05-18地块环境综合整治工程(施工)(一)投标人:
3.1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具备 / 资质;
3.2投标人业绩要求:2019年1月1日至开标时间,投标人完成过单项合同金额达到本招标项目招标控制价60%及以上(即≥8975294元)的景观绿化工程施工,完成时间以竣工时间(或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业绩根据以下(1)或(2)业绩证明资料确认:(1)业绩证明资料:信息平台查询结果打印页(信息平台应能明确体现造价、竣工时间、项目经理等评审内容);(2)业绩证明资料:①合同、②竣工验收资料共两项资料。(如上述资料不能体现项目实际造价或规模的,还需提供审计报告等证明资料,最终以评标委员会讨论决定为准)。如业绩证明资料不齐全的,不予认可。若投标人提供的是分包业绩(分标段的业绩除外),在竣工验收资料中不能体现分包单位名称的项目不予认可。当两个及以上投标人提供相同业绩的,以分包单位为准,其它单位不予认可。若投标人提供的是工程总承包业绩,以实施绿化施工的单位为准,其它单位不予认可。
3.3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4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园林绿化类专业的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5至投标截止之日,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
3.6须提供投标人为其拟派项目负责人在公告发布之日前三个月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社会保险缴纳证明以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为准)
(三)其他:
3.7 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得少于1人,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3.8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具有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且限制在宁波行政区域内投标的违法行为记录,并在处罚有效期内的情形。
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02月27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年02月29日09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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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徐煜
手机:13520858862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xuyu@dlzb.com
电话:400-111-8900
QQ:17847036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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