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概要
项目名称:榆林市市政公用服务中心市政公用设施维护材料和防汛物资的货物采购项目(三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197,1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其他建筑建材):
合同包预算金额:49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490,000.00元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包2(电气设备零部件):
合同包预算金额:707,1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707,100.00元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合同包1(其他建筑建材)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3)《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4)《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5)《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6)《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7)《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8)《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9)《榆林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陕西财办采函〔2022〕10号;(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陕财办采〔2022〕5号;(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相关政策、业务流程、办理平台
合同包2(电气设备零部件)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3)《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4)《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5)《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6)《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7)《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8)《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9)《榆林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陕西财办采函〔2022〕10号;(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陕财办采〔2022〕5号;(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相关政策、业务流程、办理平台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合同包1(其他建筑建材)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投标人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企业法人应提供合法有效的标识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登记证明文件;自然人应提供身份证;
(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2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须提供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近三个月内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及自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务报表;
(3)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2年06月01日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银行缴费凭证)或完税证明(时间以税款所属日期为准、税种须包含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或营业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2年06月01日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银行缴费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资料或承诺书;
(7)对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记录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单位,应当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附投标截止日前的查询结果但以投标截止日当天查询结果为准)。提供“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网页截图加盖投标人公章(鲜章)为准;
(8)投标信用承诺书;
(9)提供《榆林市政府采购货物类项目供应商信用承诺书》承诺书;
(10)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书面声明材料)
合同包2(电气设备零部件)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投标人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企业法人应提供合法有效的标识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登记证明文件;自然人应提供身份证;
(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2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须提供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近三个月内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及自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务报表;
(3)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2年06月01日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银行缴费凭证)或完税证明(时间以税款所属日期为准、税种须包含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或营业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2年06月01日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银行缴费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资料或承诺书;
(7)对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记录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单位,应当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附投标截止日前的查询结果但以投标截止日当天查询结果为准)。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等网页截图加盖投标人公章(鲜章)为准;
(8)投标信用承诺书;
(9)提供《榆林市政府采购货物类项目供应商信用承诺书》承诺书;
(10)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书面声明材料)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2月02日至2024年02月07日,每天
08: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17:00:00(北京时间)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197,1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其他建筑建材):
合同包预算金额:49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49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1-1 | 其他建筑建材 | 490000 | 1(批) | 详见采购文件 | 490,000.00 | 490,000.00 |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包2(电气设备零部件):
合同包预算金额:707,1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707,1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2-1 | 电气设备零部件 | 707100 | 1(批) | 详见采购文件 | 707,100.00 | 707,100.00 |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合同包1(其他建筑建材)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3)《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4)《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5)《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6)《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7)《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8)《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9)《榆林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陕西财办采函〔2022〕10号;(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陕财办采〔2022〕5号;(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相关政策、业务流程、办理平台
合同包2(电气设备零部件)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3)《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4)《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5)《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6)《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7)《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8)《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9)《榆林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陕西财办采函〔2022〕10号;(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陕财办采〔2022〕5号;(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相关政策、业务流程、办理平台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合同包1(其他建筑建材)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投标人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企业法人应提供合法有效的标识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登记证明文件;自然人应提供身份证;
(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2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须提供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近三个月内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及自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务报表;
(3)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2年06月01日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银行缴费凭证)或完税证明(时间以税款所属日期为准、税种须包含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或营业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2年06月01日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银行缴费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资料或承诺书;
(7)对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记录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单位,应当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附投标截止日前的查询结果但以投标截止日当天查询结果为准)。提供“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网页截图加盖投标人公章(鲜章)为准;
(8)投标信用承诺书;
(9)提供《榆林市政府采购货物类项目供应商信用承诺书》承诺书;
(10)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书面声明材料)
合同包2(电气设备零部件)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投标人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企业法人应提供合法有效的标识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登记证明文件;自然人应提供身份证;
(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2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须提供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近三个月内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及自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务报表;
(3)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2年06月01日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银行缴费凭证)或完税证明(时间以税款所属日期为准、税种须包含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或营业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2年06月01日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银行缴费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资料或承诺书;
(7)对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记录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单位,应当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附投标截止日前的查询结果但以投标截止日当天查询结果为准)。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等网页截图加盖投标人公章(鲜章)为准;
(8)投标信用承诺书;
(9)提供《榆林市政府采购货物类项目供应商信用承诺书》承诺书;
(10)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书面声明材料)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2月02日至2024年02月07日,每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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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孟娜
手机:13522550829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memgna@dl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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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Q:19212578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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