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概要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贺州市龟石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监理服务已由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桂发改农经〔2023]976号 〕号文批复了初步设计,贺州市龟石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监理服务以〔桂发改农经〔2023]976号〕号文下达了贺州市龟石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监理服务工程投资计划228.0万元,项目法人为贺州市龟石水利工程管理处 ,招标人为贺州市龟石水利工程管理处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工程建设地点:贺州市境内。
工程规模:龟石水库总库容4.78亿立方米,属于大(2)型水库,工程等别为Ⅱ等,主坝、副坝、溢洪道、输水设施等主要建筑物别为2级,龟石水库主坝设计洪水标准为 100 年一遇,校核洪水标准为 1000 年一遇;副坝设计洪水标准为 100 年一遇,校核洪水标准为 2000 年一遇。本次工程批复总投资15222.52万元。
服务期限: 36 个月。
招标范围:贺州市龟石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施工阶段及保修阶段进行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组织协调、水土保持和安全等监理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建筑工程、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临时工程、环境保护工程、临时用地耕园地复垦工程监理服务)。
标段划分及相应服务期:本项目划分一个标段,监理服务期:36个月,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通过竣工验收并至保修期满之日止。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备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和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近 10年(2014年 1 月 1 日至今)有完成过大型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业绩或中型及以上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施工监理业绩(需同时附以下材料: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或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时间以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或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标明的验收日期为准,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必须清晰),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 年02 月22 日09 时00 分。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工程建设地点:贺州市境内。
工程规模:龟石水库总库容4.78亿立方米,属于大(2)型水库,工程等别为Ⅱ等,主坝、副坝、溢洪道、输水设施等主要建筑物别为2级,龟石水库主坝设计洪水标准为 100 年一遇,校核洪水标准为 1000 年一遇;副坝设计洪水标准为 100 年一遇,校核洪水标准为 2000 年一遇。本次工程批复总投资15222.52万元。
服务期限: 36 个月。
招标范围:贺州市龟石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施工阶段及保修阶段进行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组织协调、水土保持和安全等监理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建筑工程、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临时工程、环境保护工程、临时用地耕园地复垦工程监理服务)。
标段划分及相应服务期:本项目划分一个标段,监理服务期:36个月,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通过竣工验收并至保修期满之日止。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备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和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近 10年(2014年 1 月 1 日至今)有完成过大型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业绩或中型及以上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施工监理业绩(需同时附以下材料: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或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时间以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或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标明的验收日期为准,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必须清晰),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 年02 月22 日09 时0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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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杨微
手机:13661206674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yangwei@dl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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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Q:2010523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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