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概要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大连市普兰店区税务局食堂餐饮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109.29万元/年(投标报价超出预算金额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最高限价:109.29万元/年(投标报价超出最高限价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采购需求:国家税务总局大连市普兰店区税务局食堂餐饮服务(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项目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3年。合同一年一签,合同期满前,在采购人落实下一年度财政预算的前提下,且本项目服务内容及服务要求不变,中标单位可依据本次采购结果签订合同提供下一年的服务,续签不超过2年履行期限。
付款方式: 合同期限内按月支付,每月验收合格且采购人接到中标人发票后 5 日内,完成签字手续后即为中标人转账,每次支付合同总价款的十二分之一减去其经采购人考核后扣减的费用。
注:除本项目约定付款时限外 (如有),本项目其他约定付款条件满足时,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且收到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在中国境内(指关境内)注册。
2.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监狱企业、残疾人企业视同小微企业,享受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优惠;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注: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截至开标当日评审之前,经“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2月01日至2014年02月07日,每天
8:00至13:00,下午13: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大连市普兰店区税务局食堂餐饮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109.29万元/年(投标报价超出预算金额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最高限价:109.29万元/年(投标报价超出最高限价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采购需求:国家税务总局大连市普兰店区税务局食堂餐饮服务(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项目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3年。合同一年一签,合同期满前,在采购人落实下一年度财政预算的前提下,且本项目服务内容及服务要求不变,中标单位可依据本次采购结果签订合同提供下一年的服务,续签不超过2年履行期限。
付款方式: 合同期限内按月支付,每月验收合格且采购人接到中标人发票后 5 日内,完成签字手续后即为中标人转账,每次支付合同总价款的十二分之一减去其经采购人考核后扣减的费用。
注:除本项目约定付款时限外 (如有),本项目其他约定付款条件满足时,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且收到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在中国境内(指关境内)注册。
2.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监狱企业、残疾人企业视同小微企业,享受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优惠;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注: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截至开标当日评审之前,经“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2月01日至2014年02月07日,每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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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萧 敏
手机:13810519997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xiaomin@dlzb.com
电话:010-88716602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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