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概要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长江嘉陵湾区井双片区生态环境系统整治项目已由 重庆市沙坪坝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沙发改〔2022〕51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重庆沙坪坝滨江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项目法人多渠道筹措,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重庆沙坪坝滨江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一期工程-井口街道九重锦商业街污水管网迁改及综合整治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建设地点: 沙坪坝区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新建修复污水管道约770m(明挖段长度约230m,d1200顶管段约500m,d500微顶管长度约40m);现状管道清淤约600米;非开挖管道修复约300米;综合整治长度约310米。
2.3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 约1000万
2.4 招标范围: 本工程长江嘉陵湾区井双片区生态环境系统整治项目(一期)-井口街道九重锦商业街污水管网迁改及综合整治工程包含施工图设计文件及图纸说明、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含答疑、补遗、澄清通知)等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内容, 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的内容为准。
2.5 工期要求: 150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要求: 24 个月
2.6 标段划分(如有): /
2.7 其他: /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 需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
3.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
3.1.2.1 投标截止日前5年,指投标人在 2019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竣工时间为准)完成的1个类似项目业绩。
3.1.2.2业绩规模要求:
工程类别: 污水管网工程或雨污分流的排水管网工程
工程规模:不低于550米的排水管网工程(工程规模须包含顶管和非开挖修复)
3.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4.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02-22 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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