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概要
采购项目名称:长春市九台区农业农村局卫生旱厕问题维修整改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采购预算金额:98.4431万元;
最高投标限价:98.4431万元;
采购需求:长春市九台区农业农村局卫生旱厕问题维修整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目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合同履行期限(计划工期):签订合同之日起10个日历天内完成;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现行行业相关标准;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供应商须是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设备、资金、人员组织、技术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供应商应按照《长春市财政局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信用体系建设简化供应商资格条件有关事项的通知》(长财采购2066号)文件要求在响应文件中提交反映其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保障资金情况的资格条件承诺函,并对资格条件承诺函有关内容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负责。
3.3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4本次招标严禁转包、违法分包,严禁各类形式的资质挂靠。
3.5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详见财库125号),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不得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列入存在行贿犯罪情形。
3.6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年02月02日至2024年02月08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采购预算金额:98.4431万元;
最高投标限价:98.4431万元;
采购需求:长春市九台区农业农村局卫生旱厕问题维修整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目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合同履行期限(计划工期):签订合同之日起10个日历天内完成;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现行行业相关标准;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供应商须是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设备、资金、人员组织、技术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供应商应按照《长春市财政局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信用体系建设简化供应商资格条件有关事项的通知》(长财采购2066号)文件要求在响应文件中提交反映其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保障资金情况的资格条件承诺函,并对资格条件承诺函有关内容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负责。
3.3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4本次招标严禁转包、违法分包,严禁各类形式的资质挂靠。
3.5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详见财库125号),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不得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列入存在行贿犯罪情形。
3.6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年02月02日至2024年02月08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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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静
手机:13683174576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lijing@dlzb.com
电话:010-53605601
QQ:484924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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