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概要
一、拍卖标的物:翠###街2号1幢-1至3层房产评估价:********元,起拍价:********元,保证金:********元,增价幅度:********元(及其整数倍)重要提示:1.四川金沙红林产业开****发集团有限位于叙###街2号1幢-1至3层的房产[房权证号###市房权证翠屏区字第X********号,国土证###市翠国用(2016)第********号],未包含一、二、三层消防通道及附属建筑。2.位于上述房产负一层地下通道左侧卫生间、保管室(1、2号楼连接部分)未在该房产红线范围内,不在此次拍卖范围内,请买受人成交后为原房东留出必要的出入通道。3.该房屋现为案外人租赁使用,拍卖成交后承租人需与宾馆的实际使用人签订新的租赁合同,竞买成交办理完产权过户手续一个月后方可收取租金。4.水电费、物业费等欠费,请竞买人自行向相关部门咨询确认,由买受人负担。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二、竞买人条件: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司法拍卖房产竞买人资格若干问题的规定》,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参加竞买应当具备购房资格。特别提醒,法律法规、****行政规章、章程等文件对竞买人购买资格有限制的,以相关政策规定为准。请竞买人务必在购买前充分了解自身是否具备购买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本院将对竞买结果不予确认,没收保证金并重新进行拍卖。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自行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本院提交委托**托书、委托**应在开拍3日以前提交,资格经本院审查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如果买受人因客观原因无法来法院领取标的物或办理交接手续的,买受人应向法院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理交接手续或领取标的。如委托**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司法拍卖房产竞买成功后3日内,竞买人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具备购房资格的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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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孟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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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箱:mengna@dl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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