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概要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哈尔滨市松花江水源上移及输水管线项目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中铁十四局集团电气化工程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家债券,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卫星变至取水泵站开闭所、取水泵站二期变电所10KV线路专业工程暂估价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哈尔滨市松花江水源上移及输水管线项目正式电施工-卫星变至取水泵站开闭所、取水泵站二期变电所10KV线路专业工程暂估价项目
2.2建设地点:哈尔滨市
2.3建设规模:1.取水头内增设10KV环网柜2台。2.环网柜至变压器间敷设YJV-87/15kV-3*50型10kV高压电缆,长度为10米。3.取水头内增设带外壳于式变压器一台。4.变压器至配电柜间敷设YJV-1-4*95+1*50型038kV低压电缆,长度为10米
2.4招标范围:完成上述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工作内容。
2.5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招标,定标方法为票决定标(直接票决定标),具体定标规则详见招标文件。
2.6计划工期:90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7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规范合格标准。
2.8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一个标段。
2.9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2.10最高投标限价:196.529082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1投标人需具备以下条件:
3.1.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其以上资质,并同时具备主管部门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五级(含五级)及其以上资质;
3.1.3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以下条件:
3.2.1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3.2.2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2.3投标人的拟派项目经理未担任其他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其他施工管理工作;(以投标截止日当日的状态为准)
3.2.4投标人须提供项目经理在投标人缴纳的近3个月(2023年10月至2023年12月)的社保记录,并提供社保记录核查方式(哈尔滨市企业应提供社保证明的查询方式及相关信息,包括社保号、身份证号、密码、查询步骤截图或可查询条形码等;外省、市投标企业必须提供查询网址及相关信息,包括社保号、身份证号、密码、查询步骤截图或可查询条形码等以便于进行核实,国家规定的六类人员除外,项目经理不得为离退休人员。),未提供核查方式或核查结果不实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3.2.5投标人拟派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人员要求: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安全员1人,其中技术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其以上技术职称证书,施工员和质量员须具备岗位证书,安全员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投标人也可以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或人员。
3.3投标人还需满足的其他条件:
3.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投标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经理近3年(从投标截止日起算前三年)无行贿犯罪或参与围标串标行为记录, 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进行查询,如果有行贿犯罪或参与围标串标行为记录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3.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截止日之前投标人(投标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经理不得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3.3投标期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下同)投标人(投标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经理不得存在不良行为、或被列入黑名单记录、或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的记录
3.3.4投标人须提供拟投标企业无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承诺书,以证明投标人没有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的情形。按照《关于建立建设领域欠薪企业网上通报机制的通知》文件规定,如投标人被列入欠薪企业名单被通报,且未整改完成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3.3.5本项目将按哈尔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2022年度哈尔滨市建筑企业综合信用评价有关情况的通报"文件执行,"哈尔滨翔明电力工程安装有限公司等1020家企业被评价为不合格企业,其中: 黑龙江省百竣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等111家企业因连续两年被评价为不合格企业,按规定予以清出我市建筑市场。"列入上述被清出建筑市场的企业,其投标将被否决(执行最新相关信用评价文件的截止日期同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日期,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日期后更新的信用评价文件不适用于本项目)。
3.3.6本项目将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人员实名制管理办法(试行)》(黑建规范10号)文件要求,对项目管理人员及施工现场建筑工人进行实名制管理。
3.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下载时间为2024年2月1日17时00分至2024年2月7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哈尔滨市松花江水源上移及输水管线项目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中铁十四局集团电气化工程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家债券,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卫星变至取水泵站开闭所、取水泵站二期变电所10KV线路专业工程暂估价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哈尔滨市松花江水源上移及输水管线项目正式电施工-卫星变至取水泵站开闭所、取水泵站二期变电所10KV线路专业工程暂估价项目
2.2建设地点:哈尔滨市
2.3建设规模:1.取水头内增设10KV环网柜2台。2.环网柜至变压器间敷设YJV-87/15kV-3*50型10kV高压电缆,长度为10米。3.取水头内增设带外壳于式变压器一台。4.变压器至配电柜间敷设YJV-1-4*95+1*50型038kV低压电缆,长度为10米
2.4招标范围:完成上述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工作内容。
2.5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招标,定标方法为票决定标(直接票决定标),具体定标规则详见招标文件。
2.6计划工期:90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7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规范合格标准。
2.8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一个标段。
2.9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2.10最高投标限价:196.529082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1投标人需具备以下条件:
3.1.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其以上资质,并同时具备主管部门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五级(含五级)及其以上资质;
3.1.3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以下条件:
3.2.1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3.2.2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2.3投标人的拟派项目经理未担任其他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其他施工管理工作;(以投标截止日当日的状态为准)
3.2.4投标人须提供项目经理在投标人缴纳的近3个月(2023年10月至2023年12月)的社保记录,并提供社保记录核查方式(哈尔滨市企业应提供社保证明的查询方式及相关信息,包括社保号、身份证号、密码、查询步骤截图或可查询条形码等;外省、市投标企业必须提供查询网址及相关信息,包括社保号、身份证号、密码、查询步骤截图或可查询条形码等以便于进行核实,国家规定的六类人员除外,项目经理不得为离退休人员。),未提供核查方式或核查结果不实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3.2.5投标人拟派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人员要求: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安全员1人,其中技术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其以上技术职称证书,施工员和质量员须具备岗位证书,安全员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投标人也可以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或人员。
3.3投标人还需满足的其他条件:
3.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投标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经理近3年(从投标截止日起算前三年)无行贿犯罪或参与围标串标行为记录, 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进行查询,如果有行贿犯罪或参与围标串标行为记录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3.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截止日之前投标人(投标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经理不得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3.3投标期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下同)投标人(投标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经理不得存在不良行为、或被列入黑名单记录、或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的记录
3.3.4投标人须提供拟投标企业无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承诺书,以证明投标人没有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的情形。按照《关于建立建设领域欠薪企业网上通报机制的通知》文件规定,如投标人被列入欠薪企业名单被通报,且未整改完成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3.3.5本项目将按哈尔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2022年度哈尔滨市建筑企业综合信用评价有关情况的通报"文件执行,"哈尔滨翔明电力工程安装有限公司等1020家企业被评价为不合格企业,其中: 黑龙江省百竣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等111家企业因连续两年被评价为不合格企业,按规定予以清出我市建筑市场。"列入上述被清出建筑市场的企业,其投标将被否决(执行最新相关信用评价文件的截止日期同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日期,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日期后更新的信用评价文件不适用于本项目)。
3.3.6本项目将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人员实名制管理办法(试行)》(黑建规范10号)文件要求,对项目管理人员及施工现场建筑工人进行实名制管理。
3.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下载时间为2024年2月1日17时00分至2024年2月7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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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徐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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