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概要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招远市界河绿狐尾藻高效脱氮生态浮岛示范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壹佰零柒万陆仟陆佰元整(1076600.00元)
最高限价:壹佰零柒万陆仟陆佰元整(10766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日历天内完成。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1.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3、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1.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5、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
1.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优先采购国内产品,除列入山东省财政厅最新一期发布的《山东省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目录》外,不接受其他进口产品参与投标;
2.2、优先采购节能产品及环境标志产品;
2.3、根据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转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不再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扣除。本项目属建筑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2月28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项目名称:招远市界河绿狐尾藻高效脱氮生态浮岛示范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壹佰零柒万陆仟陆佰元整(1076600.00元)
最高限价:壹佰零柒万陆仟陆佰元整(10766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日历天内完成。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1.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3、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1.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5、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
1.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优先采购国内产品,除列入山东省财政厅最新一期发布的《山东省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目录》外,不接受其他进口产品参与投标;
2.2、优先采购节能产品及环境标志产品;
2.3、根据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转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不再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扣除。本项目属建筑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2月28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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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萧 敏
手机:13810519997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xiaomin@dlzb.com
电话:010-88716602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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