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概要
1.招标条件
通河县水务局以《关于黑龙江省通河县浓浓河治理工程(二期)工程初步设计报告批复》通水发【2022】57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通河县中小型公益性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处,建设资金来源为国债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单位为通河县项目服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通河县浓浓河治理工程(二期);
2.2建设地点:通河县浓河镇境内;
2.3建设内容及规模:1、河道疏浚工程:原浓浓河河道走向大致合理,本次河道疏浚工程河道走势维持原有河道走势不变,仅对淤积严重段进行疏浚,疏浚总长度9.5km。综合治理长度总长度9.5km。
2、护岸工程:修建护岸12.35km,即修建左、右岸护岸各6.175km。护岸护砌主要型式为雷诺护垫护坡,从上至下依次为雷诺护垫干砌石23cm、碎石垫层10cm、土工布一层,固脚采用0.8m(宽)X1.2m(高)格宾石笼型式。
2.4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包含的全部工程和配套;
2.5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03月10日,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11月15日,总工期251天;(本计划工期为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用,具体工期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2.6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7标段划分:共划分2个标段;其中第一标段施工招标控制价:2374.40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潜在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1)潜在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执业证书、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承诺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其他施工管理工作。
(2)潜在投标人须提供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证明(提供近3个月2023年11月-2024年01月),建办市函【2019】92号文件中规定的六类情形人员除外。
3.3项目管理机构:潜在投标人拟派的技术负责人1人(具有水利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施工员1人(岗位证)、质量员1人(岗位证)、安全员1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C证),并证企相符且有效。
3.4潜在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均无行贿犯罪行为,须自行到“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是否有行贿犯罪记录(截图或网页打印并盖章)(查询内容: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如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3.5潜在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企业及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是否被最高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核查路径: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截图或网页打印并盖章)(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网址:http://zxgk.court.gov.cn/shixin/);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7潜在投标人须提供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
3.8中标人在施工过程中项目管理班子成员必须全部到位,除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规定的情况外,不得更换和调整项目管理班子成员。
3.9本项目投标活动的企业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投标项目负责人本人(注册建造师)。投标项目负责人必须按照要求参加所有招投标活动,投标企业不得委派其他人以投标代理人的名义代替投标项目负责人投标。
3.10本工程采取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
3.1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下载时间为2024年02月01日17时30分至2024年02月07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4年02月28日09时30分。
通河县水务局以《关于黑龙江省通河县浓浓河治理工程(二期)工程初步设计报告批复》通水发【2022】57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通河县中小型公益性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处,建设资金来源为国债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单位为通河县项目服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通河县浓浓河治理工程(二期);
2.2建设地点:通河县浓河镇境内;
2.3建设内容及规模:1、河道疏浚工程:原浓浓河河道走向大致合理,本次河道疏浚工程河道走势维持原有河道走势不变,仅对淤积严重段进行疏浚,疏浚总长度9.5km。综合治理长度总长度9.5km。
2、护岸工程:修建护岸12.35km,即修建左、右岸护岸各6.175km。护岸护砌主要型式为雷诺护垫护坡,从上至下依次为雷诺护垫干砌石23cm、碎石垫层10cm、土工布一层,固脚采用0.8m(宽)X1.2m(高)格宾石笼型式。
2.4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包含的全部工程和配套;
2.5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03月10日,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11月15日,总工期251天;(本计划工期为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用,具体工期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2.6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7标段划分:共划分2个标段;其中第一标段施工招标控制价:2374.40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潜在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1)潜在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执业证书、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承诺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其他施工管理工作。
(2)潜在投标人须提供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证明(提供近3个月2023年11月-2024年01月),建办市函【2019】92号文件中规定的六类情形人员除外。
3.3项目管理机构:潜在投标人拟派的技术负责人1人(具有水利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施工员1人(岗位证)、质量员1人(岗位证)、安全员1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C证),并证企相符且有效。
3.4潜在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均无行贿犯罪行为,须自行到“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是否有行贿犯罪记录(截图或网页打印并盖章)(查询内容: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如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3.5潜在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企业及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是否被最高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核查路径: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截图或网页打印并盖章)(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网址:http://zxgk.court.gov.cn/shixin/);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7潜在投标人须提供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
3.8中标人在施工过程中项目管理班子成员必须全部到位,除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规定的情况外,不得更换和调整项目管理班子成员。
3.9本项目投标活动的企业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投标项目负责人本人(注册建造师)。投标项目负责人必须按照要求参加所有招投标活动,投标企业不得委派其他人以投标代理人的名义代替投标项目负责人投标。
3.10本工程采取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
3.1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下载时间为2024年02月01日17时30分至2024年02月07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4年02月28日09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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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凯
手机:1366110461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wangkai@dlzb.com
电话:010-53658213
QQ:1634601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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