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概要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波梅山国际冷链供应链平台项目(二期) 已由宁波梅山物流产业集聚区经济发展局以项目代码2103-330293-04-01-189062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波梅山国际冷链有限公司,招标人为宁波梅山国际冷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Ⅲ标建筑工程一切险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宁波梅山保税区内,梅山西北至梅山大道,西南至东排河,东北至港航路,东南至踏海路。
2.2项目规模:本项目投资估算360532万元,项目以国际贸易、冷链物流为核心功能,以食品流通加工为配套服务,以供应链金融为延伸功能,建设重点包含冷库仓储区、加工中心、研发测试中心、通关查验消杀中心、配套商业办公展示体验中心。项目用地387亩,总建筑面积296076平方米。项目分两期建设,其中Ⅱ期为北片区,二期Ⅲ标段工程总建筑面积为74308.27㎡,主要由仓储物流区单层8#仓库、4层9#厂房、25#汽车平台及配套区P6#楼(含地下室、裙房、高层办公楼)组成。
2.4Ⅲ标施工中标价:465832901元。
2.5计划工期:690日历天。
2.6招标范围:宁波梅山国际冷链供应链平台项目(二期)Ⅲ标建筑工程一切险,主要保障范围包括:保障工程遭受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造成的直接物质损失;保障工程原因造成的第三者责任赔偿(包括财产损失和人身伤亡)。
2.7本项目工程保险人采用独家承保方式承保,根据综合得分高低,确定承保人。
2.8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施工中标价的0.75‰,即人民币349375元整,超出招标控制价的投标将作无效标处理。
2.9服务要求:在合同期限内,服务满足合同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设立的保险公司或其宁波一级分支机构(投标人如以宁波一级分支机构名义参加投标的,必须具有总公司的专项业务批复,且不得再以总公司的名义参加投标),持有营业执照,具有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开展财产保险业务资格。
3.2投标人必须在宁波设有一级分支机构(宁波一级分支机构投标的除外)。
3.3 投标人所属总公司财务经营状况良好,有足够承保能力来承保本项目;同时,必须是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管理规定》中偿付能力充足Ⅰ类公司或者充足Ⅱ类公司(以2022年年末总公司综合偿付能力财务审计报告为准)。
3.4本保险项目采用独家承保的形式,投标人必须同意按照本招标文件之规定为“宁波梅山国际冷链供应链平台项目(二期)Ⅲ标”提供保险服务。
3.5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预中标候选人公示前,招标代理人对预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预中标候选人公示日前“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预中标候选人资格,相应标段重新组织招标。
3.6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3.7同一家保险公司的不同分支机构不得同时投标,只允许一家参与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网上报名及下载采购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2月02日09:00至2024年02月08日23:59时止(北京时间,下同,以付款成功时间为准)下载采购文件。
4.2采购文件费用0元5、投标保证金
5.1金额:人民币 5000元整
5.2交纳方式:银行转账(或电汇)或电子保函;
5.3交纳要求:
(请登录)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2月23日14时30分
本招标项目宁波梅山国际冷链供应链平台项目(二期) 已由宁波梅山物流产业集聚区经济发展局以项目代码2103-330293-04-01-189062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波梅山国际冷链有限公司,招标人为宁波梅山国际冷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Ⅲ标建筑工程一切险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宁波梅山保税区内,梅山西北至梅山大道,西南至东排河,东北至港航路,东南至踏海路。
2.2项目规模:本项目投资估算360532万元,项目以国际贸易、冷链物流为核心功能,以食品流通加工为配套服务,以供应链金融为延伸功能,建设重点包含冷库仓储区、加工中心、研发测试中心、通关查验消杀中心、配套商业办公展示体验中心。项目用地387亩,总建筑面积296076平方米。项目分两期建设,其中Ⅱ期为北片区,二期Ⅲ标段工程总建筑面积为74308.27㎡,主要由仓储物流区单层8#仓库、4层9#厂房、25#汽车平台及配套区P6#楼(含地下室、裙房、高层办公楼)组成。
2.4Ⅲ标施工中标价:465832901元。
2.5计划工期:690日历天。
2.6招标范围:宁波梅山国际冷链供应链平台项目(二期)Ⅲ标建筑工程一切险,主要保障范围包括:保障工程遭受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造成的直接物质损失;保障工程原因造成的第三者责任赔偿(包括财产损失和人身伤亡)。
2.7本项目工程保险人采用独家承保方式承保,根据综合得分高低,确定承保人。
2.8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施工中标价的0.75‰,即人民币349375元整,超出招标控制价的投标将作无效标处理。
2.9服务要求:在合同期限内,服务满足合同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设立的保险公司或其宁波一级分支机构(投标人如以宁波一级分支机构名义参加投标的,必须具有总公司的专项业务批复,且不得再以总公司的名义参加投标),持有营业执照,具有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开展财产保险业务资格。
3.2投标人必须在宁波设有一级分支机构(宁波一级分支机构投标的除外)。
3.3 投标人所属总公司财务经营状况良好,有足够承保能力来承保本项目;同时,必须是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管理规定》中偿付能力充足Ⅰ类公司或者充足Ⅱ类公司(以2022年年末总公司综合偿付能力财务审计报告为准)。
3.4本保险项目采用独家承保的形式,投标人必须同意按照本招标文件之规定为“宁波梅山国际冷链供应链平台项目(二期)Ⅲ标”提供保险服务。
3.5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预中标候选人公示前,招标代理人对预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预中标候选人公示日前“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预中标候选人资格,相应标段重新组织招标。
3.6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3.7同一家保险公司的不同分支机构不得同时投标,只允许一家参与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网上报名及下载采购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2月02日09:00至2024年02月08日23:59时止(北京时间,下同,以付款成功时间为准)下载采购文件。
4.2采购文件费用0元5、投标保证金
5.1金额:人民币 5000元整
5.2交纳方式:银行转账(或电汇)或电子保函;
5.3交纳要求:
(请登录)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2月23日14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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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静
手机:13683174576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lijing@dlzb.com
电话:010-53605601
QQ:484924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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