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概要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710.01万元,工程概算710.01万元,其中建安工程造价558.34万元,建设规模:新建服务用房一幢,建筑面积1315.12平方米,建筑层数地上三层,建筑高度13.3米,结构类型框架结构。一层装修,室外铺装,室外绿化,以及配套安装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建设地点:平湖市林埭镇金海洋大道东侧、黄姑塘南侧。2.2招标范围:平湖市应急救援(户外)基地配套服务用房工程的建筑工程、安装工程;业主提供的施工图全部内容及要求(详见工程量清单及说明)。本次招标建安工程造价558.34万元。2.3施工总工期:15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一)投标人:
3.1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3.2?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类证书; 3.3□自以来承接过业绩;3.4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3.5?投标人须提供近三个月单位缴纳的社会保险参保证明且每个月人数在 50 人及以上,由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社保证明的出具日期在招标公告日至投标截止日内有效,除此以外一律不予认可)。省内投标人的社保证明格式仅限于“浙江政务服务网”等网络端下载打印的加盖电子印章扫描件。省外投标人必须为社保管理机构出具的证明原件扫描件,如省外社保管理机构实行社保网上办理的,可以提供该机构出具的加盖电子印章扫描件。 投标人须提供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参与投标资质的“资质动态核查结果证明”,其投标对应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二)拟派项目负责人:3.6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房屋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书。如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3.7□(招标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三)其他:3.8?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证书,人数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建质﹝2008﹞91号)的规定;3.9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严重失信名单(以全国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为准);3.10?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招标投标失信黑名单(以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的披露期内的失信黑名单为准);3.11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21-03-06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并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3.12?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浙江黑名单的〔以浙江省信用中心的信用中国(浙江)平台为准)〕。上述3.9-3.12条款内容无需提供网页截图或证明,只需在“投标承诺书”中进行承诺即可。
4.招投标方式4.1公开招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下载时间:2024年1月31日至2024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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