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概要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请登录)
2、项目名称:汝阳县中等专业学校北苑餐厅委托经营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0元
最高限价:0元
5、采购需求:
(1)本招标项目无报价环节,学生食堂固定管理费为:固定管理费为营业额的5%/年。
(2)采购内容:汝阳县中等专业学校北苑餐厅二楼委托经营实行公开采购,通过综合评审,择优选择适合学校餐饮要求的餐饮企业,为本校师生提供更优质的餐饮服务与保障;汝阳县中等专业学校北苑餐厅二楼委托经营,委托经营面积约1066㎡。
(3)项目概况:学校提供现有餐厅的水、电、燃气、售饭系统等基础设施,其他个性化装修改造以及餐厅内部的功能区划分、环境布置、个性化用具等由成交供应商根据经营特色自行解决。成交供应商经营期满或者成交供应商因违反约定终止合同的,应将本餐厅资产无偿交给学校。
(4)经营内容:包括大众餐饮和特色餐饮。大众餐饮不以盈利为目的,必须有低价菜和免费汤。低、中、高档菜要求比例合理,满足师生用餐需求,保证学生餐厅饭菜价格明显低于社会同类餐饮水平;保证在物价大幅上涨的情况下,学生餐厅饭菜价格基本稳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就餐不受影响;确保师生对学校饮食服务满意度不断提升。
(5)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年。
(6)服务地点:汝阳县中等专业学校
(7)质量要求:合格(含)以上。
(8)本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
5、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至项目结束
6、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7、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3)供应商在以往经营过程中未发生过食物中毒、火灾、重大投诉等恶性事件(须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
(4)根据《洛阳市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信用承诺制的通知》(洛财政【2021】11号),供应商须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以及违背承诺自愿承担相关责任的承诺。
注: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5)法定代表人本人参加响应的,提供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参加响应的,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活动(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公司信息、股东信息为准,应在响应文件中附此网站截图并加盖公章)。
(7)本次采购实行资格后审,资格不合格者,取消其响应资格。供应商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年02月01日09:00至2024年02月06日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1、项目编号:(请登录)
2、项目名称:汝阳县中等专业学校北苑餐厅委托经营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0元
最高限价:0元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1 |
1 |
汝阳县中等专业学校北苑餐厅委托经营采购项目 |
0 |
0 |
(1)本招标项目无报价环节,学生食堂固定管理费为:固定管理费为营业额的5%/年。
(2)采购内容:汝阳县中等专业学校北苑餐厅二楼委托经营实行公开采购,通过综合评审,择优选择适合学校餐饮要求的餐饮企业,为本校师生提供更优质的餐饮服务与保障;汝阳县中等专业学校北苑餐厅二楼委托经营,委托经营面积约1066㎡。
(3)项目概况:学校提供现有餐厅的水、电、燃气、售饭系统等基础设施,其他个性化装修改造以及餐厅内部的功能区划分、环境布置、个性化用具等由成交供应商根据经营特色自行解决。成交供应商经营期满或者成交供应商因违反约定终止合同的,应将本餐厅资产无偿交给学校。
(4)经营内容:包括大众餐饮和特色餐饮。大众餐饮不以盈利为目的,必须有低价菜和免费汤。低、中、高档菜要求比例合理,满足师生用餐需求,保证学生餐厅饭菜价格明显低于社会同类餐饮水平;保证在物价大幅上涨的情况下,学生餐厅饭菜价格基本稳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就餐不受影响;确保师生对学校饮食服务满意度不断提升。
(5)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年。
(6)服务地点:汝阳县中等专业学校
(7)质量要求:合格(含)以上。
(8)本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
5、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至项目结束
6、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7、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3)供应商在以往经营过程中未发生过食物中毒、火灾、重大投诉等恶性事件(须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
(4)根据《洛阳市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信用承诺制的通知》(洛财政【2021】11号),供应商须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以及违背承诺自愿承担相关责任的承诺。
注: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5)法定代表人本人参加响应的,提供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参加响应的,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活动(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公司信息、股东信息为准,应在响应文件中附此网站截图并加盖公章)。
(7)本次采购实行资格后审,资格不合格者,取消其响应资格。供应商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年02月01日09:00至2024年02月06日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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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超
手机:13691414075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wangchao@dlzb.com
电话:010-61396434
QQ:1600977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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