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概要
准东开发区彩南污水厂进场道路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准东开发区彩南污水厂进场道路项目,经由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以“新准经发2号文”批准实施;招标人为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中心。建设资金为地方财政资金。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准东开发区彩南污水厂进场道路项目
2、项目规模:新建道路 1 条,长度 2.3 公里,给水管线 4.6 公里、排水管线 5.5 公里、再生水管线 5.6 公里,配套标识标牌、路灯、雨水口、排水泵站、绿化、预埋过路管涵及市政管线等附属工程。
3、建设地点: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
4、工程投资额:4661.01万元
5、资金来源:地方财政资金
6、工期要求:2024年3月20日开工,2024年10月30日竣工,总工期225天(日历日)
7、质量标准:合格标准
8、招标范围:全套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包括招标文件、设计变更、答疑及招标文件补充等内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资质证书,且满足本项目资质要求: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项目负责人要求:应具备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在本单位注册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不得在其他项目中兼职。
5、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已完成的类似工程业绩不得少于2项(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成交通知书或发包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表,2023年1月1日之后新设立企业参与招投标时,招标文件和评标文件中不评价企业业绩,只对项目负责人业绩作出要求)。
6、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项目负责人已完成的类似工程业绩不得少于1项(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成交通知书或发包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表),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项目负责人。
7、投标人所报项目负责人必须为在昌吉州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cjzwfw.cn/cjggzy/)信息登记的人员且该项目负责人为本项目人员,否则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8、项目负责人及拟投入本项目的安全员不得在其他任何工程担任相应负责人。
9、投标企业须在投标书里附:不参与围标串标承诺书及不参与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恶意投诉承诺书,未附《不参与围标串标承诺书》及《不参与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恶意投诉承诺书》的企业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10、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外建筑企业若中标应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住建厅2018年4月24日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推动自治区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的规定,登录新疆建筑市场监管和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简称新疆工程建设云,网址:(http://jsy.xjjs.gov.cn),注册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
11、其他说明: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1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拟采用的方式为:本工程对施工拟采用“资格后审”。
1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数值向下取整法含信用分)
五、招标文件领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 2024年2月1日11:00时-2024年2月22日11: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不休息)申请。
一、招标条件
准东开发区彩南污水厂进场道路项目,经由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以“新准经发2号文”批准实施;招标人为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中心。建设资金为地方财政资金。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准东开发区彩南污水厂进场道路项目
2、项目规模:新建道路 1 条,长度 2.3 公里,给水管线 4.6 公里、排水管线 5.5 公里、再生水管线 5.6 公里,配套标识标牌、路灯、雨水口、排水泵站、绿化、预埋过路管涵及市政管线等附属工程。
3、建设地点: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
4、工程投资额:4661.01万元
5、资金来源:地方财政资金
6、工期要求:2024年3月20日开工,2024年10月30日竣工,总工期225天(日历日)
7、质量标准:合格标准
8、招标范围:全套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包括招标文件、设计变更、答疑及招标文件补充等内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资质证书,且满足本项目资质要求: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项目负责人要求:应具备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在本单位注册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不得在其他项目中兼职。
5、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已完成的类似工程业绩不得少于2项(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成交通知书或发包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表,2023年1月1日之后新设立企业参与招投标时,招标文件和评标文件中不评价企业业绩,只对项目负责人业绩作出要求)。
6、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项目负责人已完成的类似工程业绩不得少于1项(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成交通知书或发包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表),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项目负责人。
7、投标人所报项目负责人必须为在昌吉州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cjzwfw.cn/cjggzy/)信息登记的人员且该项目负责人为本项目人员,否则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8、项目负责人及拟投入本项目的安全员不得在其他任何工程担任相应负责人。
9、投标企业须在投标书里附:不参与围标串标承诺书及不参与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恶意投诉承诺书,未附《不参与围标串标承诺书》及《不参与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恶意投诉承诺书》的企业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10、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外建筑企业若中标应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住建厅2018年4月24日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推动自治区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的规定,登录新疆建筑市场监管和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简称新疆工程建设云,网址:(http://jsy.xjjs.gov.cn),注册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
11、其他说明: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1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拟采用的方式为:本工程对施工拟采用“资格后审”。
1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数值向下取整法含信用分)
五、招标文件领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 2024年2月1日11:00时-2024年2月22日11: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不休息)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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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超
手机:13691414075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wangchao@dlzb.com
电话:010-61396434
QQ:1600977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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