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概要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本项目为2024年-2025年福建省邮电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莆田分公司食堂食材集中采购项目,项目预估金额为200万元人民币(含税)。
本项目为集中采购项目,集中采购合同有效期为:【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1年】
1.2采购内容:主要负责莆田电信食堂(莆田电信本部食堂和天九湾、溢华食堂)食材供应(其中用于应急商务接待等食材部分除外)。具体如下:
1.3本项目不划分分包,中选人数量1个,中选份额为100%。
此份额为预估份额,执行偏差在正负调整5%,若考核不合格,甲方有权扣减份额直至退出。具体中选人供货食堂及份额以比选人实际下达订单为准。
1.5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限价,各类别最高参选限价(折扣系数)为100%,,参选人任一项参选报价高于最高参选限价的,其参选将被否决】。
2.参选人资格要求
2.1参选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
2.1.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中同一分包参选或者未划分分包的同一项目参选。
2.1.3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2.1.4本项目要求参选人应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2.1.5配送时间及要求:按照比选人要求每个工作日固定早晨8:00之前将采购的食品和蔬菜配送到比选人指定地点(莆田电信本部食堂和天九湾、溢华食堂),需双方在送货单上签字确认。比选人临时加单的二次应急配送中选人应在比选人发出通知后60分钟内送达。漏送的菜品或因质量原因被退回的货物,经比选人要求必须补送的,中选人必须无条件及时补送。
2.1.6本项目要求参选人需承诺如下:
①提供半年内冻品及预包装食品的检验报告,蔬菜和生鲜需提供当日的农残和快检证明。
②中选后配合比选人完成食品溯源管理工作及“一品一码”系统入录。
2.2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参选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1年起,月日以参选截止时间的月日为准)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选/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起,月日以参选截止时间的月日为准)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起,月日以参选截止时间的月日为准)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法律法规、比选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4.比选文件获取
4.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1月30日8时30分至2024年2月6日17时30分】。
1.1项目概况:本项目为2024年-2025年福建省邮电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莆田分公司食堂食材集中采购项目,项目预估金额为200万元人民币(含税)。
本项目为集中采购项目,集中采购合同有效期为:【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1年】
1.2采购内容:主要负责莆田电信食堂(莆田电信本部食堂和天九湾、溢华食堂)食材供应(其中用于应急商务接待等食材部分除外)。具体如下:
序号 |
采购内容 |
最高参选限价(折扣系数) |
主要服务要求 |
1 |
蔬菜、水果、干货 |
100% |
以比选文件第五章技术规范书要求为准 |
2 |
鲜肉、冻品 |
100% |
|
3 |
海鲜、河鲜 |
100% |
|
4 |
米、面粉、调味品和奶制品等包装食品 |
100% |
|
5 |
禽蛋 |
100% |
|
注:①无法归类的食材全部归入食材4; ②具体产品、数量及金额以实际订单为准; ③若产品类别上有冲突的,以实际订单为准。 |
1.3本项目不划分分包,中选人数量1个,中选份额为100%。
此份额为预估份额,执行偏差在正负调整5%,若考核不合格,甲方有权扣减份额直至退出。具体中选人供货食堂及份额以比选人实际下达订单为准。
1.5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限价,各类别最高参选限价(折扣系数)为100%,,参选人任一项参选报价高于最高参选限价的,其参选将被否决】。
2.参选人资格要求
2.1参选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
2.1.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中同一分包参选或者未划分分包的同一项目参选。
2.1.3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2.1.4本项目要求参选人应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2.1.5配送时间及要求:按照比选人要求每个工作日固定早晨8:00之前将采购的食品和蔬菜配送到比选人指定地点(莆田电信本部食堂和天九湾、溢华食堂),需双方在送货单上签字确认。比选人临时加单的二次应急配送中选人应在比选人发出通知后60分钟内送达。漏送的菜品或因质量原因被退回的货物,经比选人要求必须补送的,中选人必须无条件及时补送。
2.1.6本项目要求参选人需承诺如下:
①提供半年内冻品及预包装食品的检验报告,蔬菜和生鲜需提供当日的农残和快检证明。
②中选后配合比选人完成食品溯源管理工作及“一品一码”系统入录。
2.2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参选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1年起,月日以参选截止时间的月日为准)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选/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起,月日以参选截止时间的月日为准)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起,月日以参选截止时间的月日为准)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法律法规、比选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4.比选文件获取
4.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1月30日8时30分至2024年2月6日17时30分】。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杨微
手机:13661206674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yangwei@dlzb.com
电话:010-53341358
QQ:2010523215
手机:13661206674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yangwei@dlzb.com
电话:010-53341358
QQ:2010523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