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概要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DHF-
项目名称:天园街道2024年度双向两车道及以下道路设施维管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人民币500000.00元
最高限价:人民币5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天园街道2024年度双向两车道及以下道路设施维管服务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500000.00元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材料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项目的所属行业为“建筑行业”,请按该行业划分标准进行中小企业声明。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天园街道2024年度双向两车道及以下道路设施维管服务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响应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分公司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6)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评审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8)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9)供应商必须提供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市政公用工程三级或以上级别施工总承包资质。(提供证书扫描件作为证明材料)
(10)供应商必须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证书扫描件作为证明材料)。
(11)供应商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为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并持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提供证书扫描件作为证明材料)。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12)供应商拟担任本工程专职安全员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类)(提供证书扫描件作为证明材料)。
(1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1月31日至2024年02月07日,每天
09:00至12:00 ,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项目编号:GDHF-
项目名称:天园街道2024年度双向两车道及以下道路设施维管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人民币500000.00元
最高限价:人民币5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天园街道2024年度双向两车道及以下道路设施维管服务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500000.00元
采购标的名称 |
项目内容 |
预算金额 |
备注 |
天园街道2024年度双向两车道及以下道路设施维管服务项目 |
项目内容包括:道路等市政设施及附属设施的巡查、养护维修及应急抢险服务等工作。 服务范围:科新路、棠石路、翠华街、翠园街、无名二路(南阳冠盛后)、华翠街、建业路、建华路、棠下涌西、棠下涌东。 |
人民币 50000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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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材料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项目的所属行业为“建筑行业”,请按该行业划分标准进行中小企业声明。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天园街道2024年度双向两车道及以下道路设施维管服务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响应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分公司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6)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评审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8)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9)供应商必须提供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市政公用工程三级或以上级别施工总承包资质。(提供证书扫描件作为证明材料)
(10)供应商必须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证书扫描件作为证明材料)。
(11)供应商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为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并持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提供证书扫描件作为证明材料)。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12)供应商拟担任本工程专职安全员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类)(提供证书扫描件作为证明材料)。
(1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1月31日至2024年02月07日,每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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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杨微
手机:13661206674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yangwei@dlzb.com
电话:010-53341358
QQ:2010523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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