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概要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一)道路及附属工程:建设园区道路4937平方米(规划十路1214平方米,规划十一路3723平方米),地面硬化534平方米,挡土墙52米,护坡589平方米,排水沟1151米,回填山皮石6313立方米。
(二)电气工程:沿园区道路安装太阳能路灯452盏(其中,6盏为高压钠灯),利用既有市电路灯杆改造太阳能路灯190盏,铺设一体化泵站电源电缆650米。
(三)道路绿化工程:栽植绿篱6734米(其中:栽植绿篱6314米,补植420米),草坪2403平方米。
(四)燃气工程 :敷设SDR11中压燃气管道DN315,总长度6000米,采用PE100聚乙烯管,在截断井内设置SDR11中压DN160燃气管道60米,设置阀井27个。(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2、建设地点:瑷珲对俄进出口加工基地内
2.3、工期:计划工期548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5月1日;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10月31日
2.4、招标范围:施工总承包
2.5、本项目标段划分:划分一个标段
2.6、最高限价: 1452.971864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和资金保障能力。
3.2、本次招标项目经理要求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投标人拟派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包括:按照 《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黑建规〔2023〕2号)文件规定,项目机构人员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及其他专业人员的配备不低于文件规定的标准数量配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投标人也可以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或人员。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4、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提供公告发布之后在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 )对本企业进行信用查询的结果(网页截图盖电子印章),若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的,投标将被拒绝。
3.5、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分别出具法人、法定代表人和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证明。
3.6、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提供2020-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注册的企业从第二年开始提供审计报告)。
3.7其他要求:中标人在施工过程中项目管理班子成员必须全部到位,除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况外,不得更换和调整项目管理班子成员;拟派项目经理的劳动关系、社保关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劳动关系)必须真实并与中标企业相符。
3.8、本工程采取资格后审公开招标的方式招标,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能被授予合同。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下载时间为2024年02月01日14时00分至2024年02月07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2.1、项目概况:
(一)道路及附属工程:建设园区道路4937平方米(规划十路1214平方米,规划十一路3723平方米),地面硬化534平方米,挡土墙52米,护坡589平方米,排水沟1151米,回填山皮石6313立方米。
(二)电气工程:沿园区道路安装太阳能路灯452盏(其中,6盏为高压钠灯),利用既有市电路灯杆改造太阳能路灯190盏,铺设一体化泵站电源电缆650米。
(三)道路绿化工程:栽植绿篱6734米(其中:栽植绿篱6314米,补植420米),草坪2403平方米。
(四)燃气工程 :敷设SDR11中压燃气管道DN315,总长度6000米,采用PE100聚乙烯管,在截断井内设置SDR11中压DN160燃气管道60米,设置阀井27个。(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2、建设地点:瑷珲对俄进出口加工基地内
2.3、工期:计划工期548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5月1日;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10月31日
2.4、招标范围:施工总承包
2.5、本项目标段划分:划分一个标段
2.6、最高限价: 1452.971864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和资金保障能力。
3.2、本次招标项目经理要求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投标人拟派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包括:按照 《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黑建规〔2023〕2号)文件规定,项目机构人员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及其他专业人员的配备不低于文件规定的标准数量配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投标人也可以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或人员。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4、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提供公告发布之后在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 )对本企业进行信用查询的结果(网页截图盖电子印章),若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的,投标将被拒绝。
3.5、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分别出具法人、法定代表人和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证明。
3.6、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提供2020-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注册的企业从第二年开始提供审计报告)。
3.7其他要求:中标人在施工过程中项目管理班子成员必须全部到位,除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况外,不得更换和调整项目管理班子成员;拟派项目经理的劳动关系、社保关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劳动关系)必须真实并与中标企业相符。
3.8、本工程采取资格后审公开招标的方式招标,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能被授予合同。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下载时间为2024年02月01日14时00分至2024年02月07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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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孟娜
手机:13522550829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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