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概要
1.招标条件
湖州市科技城人才创业园建设项目已南太湖新区湖州南太湖新区管委会政务服务中心以浙江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赋码)信息表(2011-330591-04-01-115414)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业主为湖州城投人才产业园开发管理有限公司,设计单位为中瀚设计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人为湖州城投人才产业园开发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亮化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湖州市科技城人才创业园建设项目投资估算约204000万元,工程概算约/万元,其中建安工程造价约146000万元,本次招标项目建设规模:投资估计约2500万元。建设地点:西凤漾单元XSS-03-02-06C号地块。
2.2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外立面亮化工程及大屏幕显示系统工程施工,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本次招标建安工程造价约2500万元。
2.3施工总工期:365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业主的开工令为准)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具备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及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3.2R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3?自/年/月/日以来承接过/业绩;
3.4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组成联合体的单位数量不超过2家,其中必须以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的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3.5□/(招标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6?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机电工程一级或市政公用工程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如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园林绿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高级技术职称,园林绿化相关专业仅限于园林绿化或风景园林或园林建筑或环境艺术或园林工程或古建筑园林专业。
3.7?以联合体名义参加投标人,项目负责人由联合体牵头人委派。
(三)其他:
3.8?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人数 1名;【注:人数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建质﹝2008﹞91号)的规定】;
3.9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严重失信名单(以全国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为准);
3.10?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招标投标失信黑名单(以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的披露期内的失信黑名单为准);
3.11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21年2月27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并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2投标人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以国家或浙江省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布的名单为准)。
3.13拟派项目负责人有以下情况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
(1)有与工程建设相关且在公示期内的不良信息记录;
(2)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有与工程建设相关的行政处罚。
工程建设相关的不良信息和行政处罚是指与工程建设有直接关联的市场行为、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扬尘防治、施工排污方面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不良信息和行政处罚。
3.14□/(招标人需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
4.资格审查条件
4.1 资格审查条件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资格审查内容。
5.招投标方式
5.1 公开招标。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2月27日9时30分
湖州市科技城人才创业园建设项目已南太湖新区湖州南太湖新区管委会政务服务中心以浙江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赋码)信息表(2011-330591-04-01-115414)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业主为湖州城投人才产业园开发管理有限公司,设计单位为中瀚设计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人为湖州城投人才产业园开发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亮化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湖州市科技城人才创业园建设项目投资估算约204000万元,工程概算约/万元,其中建安工程造价约146000万元,本次招标项目建设规模:投资估计约2500万元。建设地点:西凤漾单元XSS-03-02-06C号地块。
2.2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外立面亮化工程及大屏幕显示系统工程施工,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本次招标建安工程造价约2500万元。
2.3施工总工期:365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业主的开工令为准)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具备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及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3.2R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3?自/年/月/日以来承接过/业绩;
3.4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组成联合体的单位数量不超过2家,其中必须以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的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3.5□/(招标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6?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机电工程一级或市政公用工程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如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园林绿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高级技术职称,园林绿化相关专业仅限于园林绿化或风景园林或园林建筑或环境艺术或园林工程或古建筑园林专业。
3.7?以联合体名义参加投标人,项目负责人由联合体牵头人委派。
(三)其他:
3.8?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人数 1名;【注:人数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建质﹝2008﹞91号)的规定】;
3.9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严重失信名单(以全国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为准);
3.10?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招标投标失信黑名单(以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的披露期内的失信黑名单为准);
3.11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21年2月27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并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2投标人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以国家或浙江省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布的名单为准)。
3.13拟派项目负责人有以下情况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
(1)有与工程建设相关且在公示期内的不良信息记录;
(2)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有与工程建设相关的行政处罚。
工程建设相关的不良信息和行政处罚是指与工程建设有直接关联的市场行为、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扬尘防治、施工排污方面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不良信息和行政处罚。
3.14□/(招标人需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
4.资格审查条件
4.1 资格审查条件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资格审查内容。
5.招投标方式
5.1 公开招标。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2月27日9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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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孟娜
手机:13522550829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mengna@dlzb.com
电话:010-53658203
QQ:19212578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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