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概要
大唐(长顺)新能源有限公司摆所风电场、鼓扬风电场、代化农业光伏电站、睦化一期水光互补农业光伏电站联合送出(威远变)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唐(长顺)新能源有限公司摆所风电场、鼓扬风电场、代化农业光伏电站、睦化一期水光互补农业光伏电站联合送出(威远变)项目EPC总承包,已取得贵州电网有限责任公司《贵州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新能源服务中心关于长顺县摆所风电场100MW、鼓扬风电场100MW、代化农业光伏电站100MW工程及大唐长顺100MW200MWh储能电站接入系统过渡方案设计报告的专家评审意见》(黔电网研新能源〔2023〕11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大唐(长顺)新能源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大唐(长顺)新能源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贵州省长顺县。
2.2建设规模:本期工程从新建220kV代化升压站出线1回220kV线路至220kV威远变,新建线路长约14km,导线截面选用2×240mm2。威远变扩建至代化升压站220kV出线间隔1个。
2.3建设容量说明:本工程送出容量为400MW。
2.4计划工期:暂定2024年3月01日至2024年06月30日,120日历天。(具体开工工期以监理人正式下达通知为准)。
2.5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2.5.1摆所风电场、鼓扬风电场、代化农业光伏电站、睦化一期水光互补农业光伏电站联合送出(威远变)项目立项及合规性相关手续办理,包含但不限于:送出工程立项所需路径协议及核准文件,负责完成相关电气交接试验(试验单位需具备相应试验资质),质量监督手续办理和安全管理备案,用地预审和选址意见书水保、压矿、林地、环评、社稳、地质灾害评估、职业病危害课题(如需)、建设用地等合规性手续办理并完成验收。
2.5.2摆所风电场、鼓扬风电场、代化农业光伏电站、睦化一期水光互补农业光伏电站联合送出(威远变)项目工程勘察设计,应包含但不限于此:工程采购范围内线路塔基勘察并出具勘察报告,威远变电站220kV进线间隔(含电气一、二次及远动、继电保护、通信、计量等)、线路工程、OPGW光缆等的施工图设计及评审、竣工图编制(所有设计需按贵州电网公司入网标准和要求执行)。
2.5.3摆所风电场、鼓扬风电场、代化农业光伏电站、睦化一期水光互补农业光伏电站联合送出(威远变)项目所需设备采购供货,供货范围应包含但不限于此:220kV送出线路施工(包含通讯系统)、塔基标识(按贵州电网公司标准编号并挂标识牌)段所需的设备和材料的供货;涉及摆所风电场、鼓扬风电场、代化农业光伏电站、睦化一期水光互补农业光伏电站联合送出(威远变)项目和220kV威远变电站内间隔扩建所需的设备和材料的供货、贵州电网公司要求增加或改建的所有涉及接入的设备;(所有供货设备(含材料)需按贵州电网公司入网标准和要求执行)。
2.5.4线路工程、威远220kV变电站间隔涉网范围内电气、土建、安装、通讯工程施工及其相关调试、验收工作应包含但不限于此:所有设计、供货范围内涉及的土建、安装工程施工及其相关调试、验收工作;与贵州电网公司侧所有调试及工作协调,负责二次设备通信室配线架至送出工程光缆的熔纤,配合通信通道开通调试、上传调度数据网、远动信息的业务通道开通及调试。
2.5.5本项目所需的手续及相关费用范围应包含但不限于此:220kV送出线路地面附着物赔偿以及征(租)地赔偿等;与当地村民的关系协调;与地方林业、国土、环保、公安(涉及基坑爆破时)等相关部门关系协调及发生的费用;威远220kV变电站内涉及线路接入所需所有费用;与贵州电网公司及地方供电局、县局直属职能部门的关系协调以及线路验收整改协调(含升压站),停送电资料报备及停电相关手续办理,协助招标人办理并网协议、购售电协议、调度协议等相关工作;负责设计成果的所有评审;负责征地手续的办理;负责质量监督手续办理和安全管理备案。
2.5.6若220kV送出线路及本工程涉及迁改部分穿越(跨越)公路(含高速)、铁路(高铁)、桥涵、水源保护区等重点部位需取得相关专项报告,若线路通道需进行树木砍伐需取得林业部门的批复报告,并承担相关费用。
2.5.7招标文件中未列出但是为本项目工程所必需的相关设计、设备、材料、施工、调试及协调等均属于本招标范围。对本项目招标范围内,如果某些分项在招标文件中未专门提及,但它对于本工程的功能、安全、稳定运行是必不可少的,那么这些建筑、设备或服务,也应由投标人提供,其费用包括在总价中。
2.5.8送出工程投运120天内按规范移交调试报告、工程档案、竣工验收等资料。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投标人资质业绩要求:
3.2.1投标人须具有以下勘察资质:
(1)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
3.2.2投标人须具有以下设计资质:
(1)工程设计电力行业(送电工程或变电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2.3投标人须具有以下至少一项施工资质:
(1)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2)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2.4投标人应具备承装二级和承试二级电力设施许可证,满足《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36号)相关要求。
3.2.5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6投标人近5年须具有2个及以上220kV及以上输电线路工程EPC总承包投运业绩(业绩证明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和合同主要内容页,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等,国外业绩证明需提供对应的中文译本),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需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满足建办市〔2021〕4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相关要求,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书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电子证书上已标明使用时限,超出使用期限的电子证书无效);
(2)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
(3)在合同实施阶段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经理职务;
(4)有从事类似项目工作经历并担任1个及以上220kV及以上输电线路工程EPC总承包投运的项目经理业绩(业绩证明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和合同主要内容页材料、竣(完)工类证明材料等,与拟派项目经理的关联性文件;国外业绩证明需提供对应的中文译本)。
3.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和业绩,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方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须提交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方承担连带责任,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协议书须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章,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应符合“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1)联合体中的勘察设计单位应满足3.2.1和3.2.2要求,近5年须具有2个及以上
220kV及以上已投运输电线路工程设计业绩(业绩证明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和合同主要内容页,国外业绩证明需提供对应的中文译本,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2)联合体中的施工单位的应满足3.2.3至3.2.5要求,近5年须具有2个及以上220kV及以上已投运输电线路工程施工业绩(业绩证明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和合同主要内容页,国外业绩证明需提供对应的中文译本,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3.5财务要求:近三年每年净资产大于0(联合体均需满足)。
3.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6.1.近三年内被列入国家应急管理部(查询网址为:https://www.mem.gov.cn/fw/cxfw/xycx/)认定的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应答截止日的;
3.6.2.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应答截止日的。
3.6.3.按照集团公司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应在规定范围内停止授标或取消采购活动参与资格,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应答截止日的。
对于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将在采购评审、中标公示、合同签订等关键环节进行复核,如存在违反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情形的,不予授标或不签订合同。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所涉及的事项,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可按照招标文件载明的方式进行举证。
3.7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审查,资格条件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4.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2024年1月30日至2024年2月9日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请登录)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唐(长顺)新能源有限公司摆所风电场、鼓扬风电场、代化农业光伏电站、睦化一期水光互补农业光伏电站联合送出(威远变)项目EPC总承包,已取得贵州电网有限责任公司《贵州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新能源服务中心关于长顺县摆所风电场100MW、鼓扬风电场100MW、代化农业光伏电站100MW工程及大唐长顺100MW200MWh储能电站接入系统过渡方案设计报告的专家评审意见》(黔电网研新能源〔2023〕11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大唐(长顺)新能源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大唐(长顺)新能源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贵州省长顺县。
2.2建设规模:本期工程从新建220kV代化升压站出线1回220kV线路至220kV威远变,新建线路长约14km,导线截面选用2×240mm2。威远变扩建至代化升压站220kV出线间隔1个。
2.3建设容量说明:本工程送出容量为400MW。
2.4计划工期:暂定2024年3月01日至2024年06月30日,120日历天。(具体开工工期以监理人正式下达通知为准)。
2.5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2.5.1摆所风电场、鼓扬风电场、代化农业光伏电站、睦化一期水光互补农业光伏电站联合送出(威远变)项目立项及合规性相关手续办理,包含但不限于:送出工程立项所需路径协议及核准文件,负责完成相关电气交接试验(试验单位需具备相应试验资质),质量监督手续办理和安全管理备案,用地预审和选址意见书水保、压矿、林地、环评、社稳、地质灾害评估、职业病危害课题(如需)、建设用地等合规性手续办理并完成验收。
2.5.2摆所风电场、鼓扬风电场、代化农业光伏电站、睦化一期水光互补农业光伏电站联合送出(威远变)项目工程勘察设计,应包含但不限于此:工程采购范围内线路塔基勘察并出具勘察报告,威远变电站220kV进线间隔(含电气一、二次及远动、继电保护、通信、计量等)、线路工程、OPGW光缆等的施工图设计及评审、竣工图编制(所有设计需按贵州电网公司入网标准和要求执行)。
2.5.3摆所风电场、鼓扬风电场、代化农业光伏电站、睦化一期水光互补农业光伏电站联合送出(威远变)项目所需设备采购供货,供货范围应包含但不限于此:220kV送出线路施工(包含通讯系统)、塔基标识(按贵州电网公司标准编号并挂标识牌)段所需的设备和材料的供货;涉及摆所风电场、鼓扬风电场、代化农业光伏电站、睦化一期水光互补农业光伏电站联合送出(威远变)项目和220kV威远变电站内间隔扩建所需的设备和材料的供货、贵州电网公司要求增加或改建的所有涉及接入的设备;(所有供货设备(含材料)需按贵州电网公司入网标准和要求执行)。
2.5.4线路工程、威远220kV变电站间隔涉网范围内电气、土建、安装、通讯工程施工及其相关调试、验收工作应包含但不限于此:所有设计、供货范围内涉及的土建、安装工程施工及其相关调试、验收工作;与贵州电网公司侧所有调试及工作协调,负责二次设备通信室配线架至送出工程光缆的熔纤,配合通信通道开通调试、上传调度数据网、远动信息的业务通道开通及调试。
2.5.5本项目所需的手续及相关费用范围应包含但不限于此:220kV送出线路地面附着物赔偿以及征(租)地赔偿等;与当地村民的关系协调;与地方林业、国土、环保、公安(涉及基坑爆破时)等相关部门关系协调及发生的费用;威远220kV变电站内涉及线路接入所需所有费用;与贵州电网公司及地方供电局、县局直属职能部门的关系协调以及线路验收整改协调(含升压站),停送电资料报备及停电相关手续办理,协助招标人办理并网协议、购售电协议、调度协议等相关工作;负责设计成果的所有评审;负责征地手续的办理;负责质量监督手续办理和安全管理备案。
2.5.6若220kV送出线路及本工程涉及迁改部分穿越(跨越)公路(含高速)、铁路(高铁)、桥涵、水源保护区等重点部位需取得相关专项报告,若线路通道需进行树木砍伐需取得林业部门的批复报告,并承担相关费用。
2.5.7招标文件中未列出但是为本项目工程所必需的相关设计、设备、材料、施工、调试及协调等均属于本招标范围。对本项目招标范围内,如果某些分项在招标文件中未专门提及,但它对于本工程的功能、安全、稳定运行是必不可少的,那么这些建筑、设备或服务,也应由投标人提供,其费用包括在总价中。
2.5.8送出工程投运120天内按规范移交调试报告、工程档案、竣工验收等资料。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投标人资质业绩要求:
3.2.1投标人须具有以下勘察资质:
(1)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
3.2.2投标人须具有以下设计资质:
(1)工程设计电力行业(送电工程或变电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2.3投标人须具有以下至少一项施工资质:
(1)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2)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2.4投标人应具备承装二级和承试二级电力设施许可证,满足《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36号)相关要求。
3.2.5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6投标人近5年须具有2个及以上220kV及以上输电线路工程EPC总承包投运业绩(业绩证明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和合同主要内容页,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等,国外业绩证明需提供对应的中文译本),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需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满足建办市〔2021〕4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相关要求,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书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电子证书上已标明使用时限,超出使用期限的电子证书无效);
(2)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
(3)在合同实施阶段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经理职务;
(4)有从事类似项目工作经历并担任1个及以上220kV及以上输电线路工程EPC总承包投运的项目经理业绩(业绩证明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和合同主要内容页材料、竣(完)工类证明材料等,与拟派项目经理的关联性文件;国外业绩证明需提供对应的中文译本)。
3.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和业绩,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方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须提交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方承担连带责任,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协议书须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章,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应符合“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1)联合体中的勘察设计单位应满足3.2.1和3.2.2要求,近5年须具有2个及以上
220kV及以上已投运输电线路工程设计业绩(业绩证明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和合同主要内容页,国外业绩证明需提供对应的中文译本,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2)联合体中的施工单位的应满足3.2.3至3.2.5要求,近5年须具有2个及以上220kV及以上已投运输电线路工程施工业绩(业绩证明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和合同主要内容页,国外业绩证明需提供对应的中文译本,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3.5财务要求:近三年每年净资产大于0(联合体均需满足)。
3.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6.1.近三年内被列入国家应急管理部(查询网址为:https://www.mem.gov.cn/fw/cxfw/xycx/)认定的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应答截止日的;
3.6.2.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应答截止日的。
3.6.3.按照集团公司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应在规定范围内停止授标或取消采购活动参与资格,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应答截止日的。
对于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将在采购评审、中标公示、合同签订等关键环节进行复核,如存在违反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情形的,不予授标或不签订合同。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所涉及的事项,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可按照招标文件载明的方式进行举证。
3.7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审查,资格条件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4.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2024年1月30日至2024年2月9日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请登录)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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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韩晓
手机:13693661459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hanxiao@dlzb.com
电话:400-111-8900
QQ:1761006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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