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概要
2. 采购内容、数量及简要描述
注:投标人可任选以上标项中一个或多个标项报名并参与投标。
3. 投标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本项目需求的供应能力;
3.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5 参加此项招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6 未在企业信息登记和申报名录中弄虚作假、隐瞒真相;
3.7 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 投标人的特定条件:若投标人为代理商,须具备《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若投标人为制造商,且在其生产地址销售医疗器械的,须具备《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否则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其他要求:1)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投标单位在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前须在湖州市绿色采购服务平台完成相关注册;2)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条款。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登录)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为2024年2月27日9时00分。
5.2 逾期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标项 |
标项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预算金额(万元) |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 |
2 |
监护仪、除颤仪等设备 |
1 |
批 |
110 |
包含紫外线消毒车 、动态血压监测仪3台、中央监护系统3台、监护仪36台,除颤仪12台、全胸腔高频脉冲排痰系统2台。 |
3. 投标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本项目需求的供应能力;
3.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5 参加此项招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6 未在企业信息登记和申报名录中弄虚作假、隐瞒真相;
3.7 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 投标人的特定条件:若投标人为代理商,须具备《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若投标人为制造商,且在其生产地址销售医疗器械的,须具备《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否则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其他要求:1)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投标单位在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前须在湖州市绿色采购服务平台完成相关注册;2)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条款。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登录)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为2024年2月27日9时00分。
5.2 逾期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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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琳
手机:13651227993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wanglin@dlzb.com
电话:010-63963855
QQ:3920617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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