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概要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华夏银行长沙洋湖支行(筹)室内装饰工程,项目业主为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华夏银行长沙洋湖支行(筹)室内装饰工程
2.2建设地点: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潇湘南路一段182号创汇商务中心G-51地块S2栋107、108、109、110号
2.3规模:本项目投标上限价为:71.76万元。
2.4工期要求:总工期为6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5质量要求:合格
2.6保修要求:按建设部年80号令规定进行保修
2.7招标范围:华夏银行长沙洋湖支行(筹)室内装饰工程包括拆除及建筑工程、装饰、安装工程等部分,关于招标范围的详细说明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及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
2.8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室内装饰乙级及以上施工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和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注册单位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且无在建项目;或具备中国室内装饰协会制发的乙级及以上项目经理证且属于投标人员工。
3.4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208号文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至少配备3人,即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安全员1人。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不得在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以湖南省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上查询无押证为准)。室内装饰乙级及以上施工资质的企业可提供相关关键岗位人员的乙级及以上项目经理证等替代证件。省外企业除满足以上条件外,另提供企业所在地,地(市)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拟任项目负责人及其他关键岗位人员的无在建项目证明原件。
3.5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至少连续6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且须提供查询网址及密码,无法查询或者显示不是投标人本单位的,一律按不合格投标人处理。
3.6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须提供以上四项内容的查询结果截图盖章文件(注:最终以投标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7投标人提供承诺函,承诺愿意且有能力为我行提供产品和服务,并接受我行监督管理。
3.8投标人提供“华夏银行长沙分行集中采购供应商推荐(自荐)信息表”(按招标文件第八章资格审查资料中表格填写)。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1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金额:壹万肆仟元人民币(小写:¥14000.00元)。
6、招标文件获取
6.1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售价400元每份,售后一概不退。
6.2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24年2月1日起至2024年2月17日每个法定工作日
09:00-12:00时,下午14:00-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
7、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4年2月22日09:30时
本招标项目为华夏银行长沙洋湖支行(筹)室内装饰工程,项目业主为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华夏银行长沙洋湖支行(筹)室内装饰工程
2.2建设地点: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潇湘南路一段182号创汇商务中心G-51地块S2栋107、108、109、110号
2.3规模:本项目投标上限价为:71.76万元。
2.4工期要求:总工期为6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5质量要求:合格
2.6保修要求:按建设部年80号令规定进行保修
2.7招标范围:华夏银行长沙洋湖支行(筹)室内装饰工程包括拆除及建筑工程、装饰、安装工程等部分,关于招标范围的详细说明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及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
2.8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室内装饰乙级及以上施工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和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注册单位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且无在建项目;或具备中国室内装饰协会制发的乙级及以上项目经理证且属于投标人员工。
3.4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208号文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至少配备3人,即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安全员1人。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不得在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以湖南省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上查询无押证为准)。室内装饰乙级及以上施工资质的企业可提供相关关键岗位人员的乙级及以上项目经理证等替代证件。省外企业除满足以上条件外,另提供企业所在地,地(市)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拟任项目负责人及其他关键岗位人员的无在建项目证明原件。
3.5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至少连续6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且须提供查询网址及密码,无法查询或者显示不是投标人本单位的,一律按不合格投标人处理。
3.6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须提供以上四项内容的查询结果截图盖章文件(注:最终以投标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7投标人提供承诺函,承诺愿意且有能力为我行提供产品和服务,并接受我行监督管理。
3.8投标人提供“华夏银行长沙分行集中采购供应商推荐(自荐)信息表”(按招标文件第八章资格审查资料中表格填写)。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1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金额:壹万肆仟元人民币(小写:¥14000.00元)。
6、招标文件获取
6.1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售价400元每份,售后一概不退。
6.2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24年2月1日起至2024年2月17日每个法定工作日
7、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4年2月22日09:30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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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孟娜
手机:13522550829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mengna@dlzb.com
电话:010-53658203
QQ:19212578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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