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概要
项目名称:五华县县城城中村供排水升级改造工程建设项目(一期)第二阶段(首期)监理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6018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五华县县城城中村供排水升级改造工程建设项目(一期)第二阶段(首期)监理”):
合同包预算金额:601800.00元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全部工程质量保修期期满为止。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报表)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原件。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原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具有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或以上(含乙级)资质证书;
3.2拟派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1人,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及2023年10月-2023年12月以投标人名义购买社保的证明或相关证明等材料);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投标人出具声明函);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1月31日至2024年02月05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
09:00至 12:00,下午 14:30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6018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五华县县城城中村供排水升级改造工程建设项目(一期)第二阶段(首期)监理”):
合同包预算金额:6018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1-1 |
工程监理服务 |
五华县县城城中村供排水升级改造工程建设项目(一期)第二阶段(首期)监理 |
1项 |
详见招标文件 |
601800.00 |
6018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全部工程质量保修期期满为止。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报表)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原件。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原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具有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或以上(含乙级)资质证书;
3.2拟派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1人,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及2023年10月-2023年12月以投标人名义购买社保的证明或相关证明等材料);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投标人出具声明函);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1月31日至2024年02月05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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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静
手机:13683174576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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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Q:484924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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