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概要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 项目概况:本采购项目预计为客户采购网络建设的设备及软件。本项目预算金额为1727980元(不含税)。
1.2 采购内容及分包(标包)划分情况:
1.2.1采购内容详见下表:
代理商参选:交付产品的生产厂商与参选人代理的制造商名称须一致。
制造商参选:交付产品的生产厂商与参选人名称须一致(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参选的,与法人名称或参选人名称一致均可)。
主要技术参数详见技术规范书。
交货期:自接到比选人通知之日起5个自然日内完成到货。
保修期:自验收通过之日起24个月。
交货地点:甲方指定地点(唐山市行政区域内)。
1.2.2分包(标包)划分情况: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3 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限价,最高参选限价详见采购内容1.2.1,参选人任一参选报价高于其最高参选限价的,其参选将被否决。
2. 参选人资格要求
2.1 参选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参选的,应具备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参选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参选。
2.1.3参选人自2022年1月1日至比选公告发出之日(不含当日)无线网络设备(销售内容中至少包含交换机、无线控制器、AP设备三者之一即可)销售业绩累计含税金额不少于150万元人民币。
2.1.4参选人须为本项目配置项目负责人1人和不少于2人的服务团队。
2.1.5参选人须承诺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若为依法免税的参选人须为本项目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免税发票。
2.1.6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2.1.7本次比选接受代理商参选。代理商参选的,同一项目(采购的所有产品须为同一制造商制造)仅允许代理唯一制造商参选,且该制造商不得再自行参选或再委托其它参选人参选。
2.2 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参选资格的;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三年内(自2021年2月5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 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2月5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 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2月5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 为本比选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 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 为本比选项目的代建人;
(12) 为本比选项目的比选代理机构;
(13) 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 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 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参选人及其参选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参选人及其任一参选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比选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7) 被纳入中国通信企业协会发布的电信和互联网行业网络安全风险警示企业名单,相关惩戒措施为供应商部分产品(或全部产品)在一定时期内不能参加竞争性采购,且本项目的采购内容(划分标包或标段的以标包、标段内容为准)涉及惩戒产品,本项目参选截止时间在惩戒期内的;
(18) 法律法规、比选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参选人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参选人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
2.3 参选产品(设备)资格要求:
2.3.1参选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产品。
2.3.2参选产品应是成熟稳定的产品,交换机1、交换机2、核心交换机、无线控制器须具有合法有效的电信设备进网许可证(含进网试用批文)。
2.4 参选产品(软件类)制造商(软件开发商、软件著作权人等)资格要求:
2.4.1制造商应提供合法有效的登记(或注册)证明文件。
2.4.2具有合法有效的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或软件产品登记证书。
2.5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4. 比选文件获取
4.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1月31日00时00分至2024年2月2日00时00分。
1.1 项目概况:本采购项目预计为客户采购网络建设的设备及软件。本项目预算金额为1727980元(不含税)。
1.2 采购内容及分包(标包)划分情况:
1.2.1采购内容详见下表:
序号 | 货物名称 | 采购数量 | 单价不含税最高限价(元) | 中选人数量 |
1 | 交换机1 | 28台 | 7820 | 1个 |
2 | 交换机2 | 47台 | 9520 | |
3 | 核心交换机 | 1台 | 157671 | |
4 | 运维管理系统 | 1套 | 100562 | |
5 | 无线控制器 | 1台 | 91738 | |
6 | 放装AP | 573台 | 722 | |
7 | 高密AP | 125台 | 1011 | |
8 | 面板AP | 134台 | 612 | |
9 | 室外AP定向 | 36台 | 1688 | |
10 | 室外AP全向 | 12台 | 2396 |
制造商参选:交付产品的生产厂商与参选人名称须一致(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参选的,与法人名称或参选人名称一致均可)。
主要技术参数详见技术规范书。
交货期:自接到比选人通知之日起5个自然日内完成到货。
保修期:自验收通过之日起24个月。
交货地点:甲方指定地点(唐山市行政区域内)。
1.2.2分包(标包)划分情况: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3 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限价,最高参选限价详见采购内容1.2.1,参选人任一参选报价高于其最高参选限价的,其参选将被否决。
2. 参选人资格要求
2.1 参选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参选的,应具备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参选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参选。
2.1.3参选人自2022年1月1日至比选公告发出之日(不含当日)无线网络设备(销售内容中至少包含交换机、无线控制器、AP设备三者之一即可)销售业绩累计含税金额不少于150万元人民币。
2.1.4参选人须为本项目配置项目负责人1人和不少于2人的服务团队。
2.1.5参选人须承诺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若为依法免税的参选人须为本项目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免税发票。
2.1.6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2.1.7本次比选接受代理商参选。代理商参选的,同一项目(采购的所有产品须为同一制造商制造)仅允许代理唯一制造商参选,且该制造商不得再自行参选或再委托其它参选人参选。
2.2 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参选资格的;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三年内(自2021年2月5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 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2月5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 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2月5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 为本比选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 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 为本比选项目的代建人;
(12) 为本比选项目的比选代理机构;
(13) 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 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 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参选人及其参选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参选人及其任一参选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比选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7) 被纳入中国通信企业协会发布的电信和互联网行业网络安全风险警示企业名单,相关惩戒措施为供应商部分产品(或全部产品)在一定时期内不能参加竞争性采购,且本项目的采购内容(划分标包或标段的以标包、标段内容为准)涉及惩戒产品,本项目参选截止时间在惩戒期内的;
(18) 法律法规、比选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参选人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参选人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
2.3 参选产品(设备)资格要求:
2.3.1参选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产品。
2.3.2参选产品应是成熟稳定的产品,交换机1、交换机2、核心交换机、无线控制器须具有合法有效的电信设备进网许可证(含进网试用批文)。
2.4 参选产品(软件类)制造商(软件开发商、软件著作权人等)资格要求:
2.4.1制造商应提供合法有效的登记(或注册)证明文件。
2.4.2具有合法有效的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或软件产品登记证书。
2.5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4. 比选文件获取
4.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1月31日00时00分至2024年2月2日00时00分。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王超
手机:13691414075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wangchao@dlzb.com
电话:010-61396434
QQ:1600977132
手机:13691414075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wangchao@dlzb.com
电话:010-613964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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