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概要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宁南县G248国道三化提升项目(项目名称)已由宁南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宁发改审批【2023】90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南县公路养护事业发展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配套资金(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宁南县公路养护事业发展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宁南县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宁发改审批【2023】90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宁南县G248国道;
2.2项目规模:该项目为宁南县G248国道三化提升项目,拟对宁南县G248国道实施三化提升即绿化提升、亮化提升及文化提升等,项目分为南北两段进行实施,其中G248国道北段全长35.87公里(宁南门户-青田院坝段),G248国道南段全长20公里(蓉丽高速高架桥-白鹤滩金沙江大桥段),建设内容包括绿化工程、亮化工程及设施工程等;
2.3勘察设计服务期限:50日历天+后续服务期。
2.4招标范围:勘察(含勘察测量、详勘)、初步设计、初步设计概算书编制、施工图设计及其它勘察设计工作内容与后期跟踪服务等;
2.5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勘察设计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及以上资质和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公路行业(公路)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
投标人(指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人中的设计单位)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设计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③
3.2本次招标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被国家或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C级及以上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最多可对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1个标。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②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给予或不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①招标人可根据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对本章内容进行补充、细化,但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十六条和《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②招标人应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售之日起,将招标文件的关键内容上传至具有招标监督职责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政府网站或其指定的其他网站上进行公开,公开内容包括项目概况、对投标人的全部资格条件要求、评标办法全文、招标人联系方式等。招标人可将招标文件的关键内容全部载明在招标公告正文中,或作为招标公告的附件进行公开,或作为独立文件在网站上进行公开。
③本段规定仅适用于根据《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2011〕114号)要求,招标人应通过名录对投标人资质条件进行审核的公路工程设计企业。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2月01日至2024年02月06日③,2024年02月01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至2024年02月06日23时59分(请登录)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2月28日14时00分
1.1本招标项目宁南县G248国道三化提升项目(项目名称)已由宁南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宁发改审批【2023】90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南县公路养护事业发展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配套资金(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宁南县公路养护事业发展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宁南县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宁发改审批【2023】90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宁南县G248国道;
2.2项目规模:该项目为宁南县G248国道三化提升项目,拟对宁南县G248国道实施三化提升即绿化提升、亮化提升及文化提升等,项目分为南北两段进行实施,其中G248国道北段全长35.87公里(宁南门户-青田院坝段),G248国道南段全长20公里(蓉丽高速高架桥-白鹤滩金沙江大桥段),建设内容包括绿化工程、亮化工程及设施工程等;
2.3勘察设计服务期限:50日历天+后续服务期。
2.4招标范围:勘察(含勘察测量、详勘)、初步设计、初步设计概算书编制、施工图设计及其它勘察设计工作内容与后期跟踪服务等;
2.5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勘察设计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及以上资质和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公路行业(公路)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
投标人(指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人中的设计单位)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设计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③
3.2本次招标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被国家或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C级及以上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最多可对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1个标。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②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给予或不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①招标人可根据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对本章内容进行补充、细化,但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十六条和《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②招标人应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售之日起,将招标文件的关键内容上传至具有招标监督职责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政府网站或其指定的其他网站上进行公开,公开内容包括项目概况、对投标人的全部资格条件要求、评标办法全文、招标人联系方式等。招标人可将招标文件的关键内容全部载明在招标公告正文中,或作为招标公告的附件进行公开,或作为独立文件在网站上进行公开。
③本段规定仅适用于根据《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2011〕114号)要求,招标人应通过名录对投标人资质条件进行审核的公路工程设计企业。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2月01日至2024年02月06日③,2024年02月01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至2024年02月06日23时59分(请登录)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2月28日14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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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萧 敏
手机:13810519997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xiaomin@dlzb.com
电话:010-88716602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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