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概要
项目概况
庄河市消防救援大队执勤消防车维修服务采购项目(二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2月22日 13: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H-2023-048(二次)
项目名称:庄河市消防救援大队执勤消防车维修服务采购项目(二次)
采购预算:69.13万元
最高限价:69.13万元
采购需求:确定服务机构1家,对庄河市消防救援大队1辆53米曲臂消防车、1辆32米云梯消防车进行上装部分维修保养。(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个日历日内。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且有能力提供并完成本次采购的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
(2)投标人须具有交通运输管理部门的《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表》,经营范围为汽车维修二类及以上(含大型货车维修)。
注:①截至2024年2月22日13点30分,经“信用中国”网站、“信用辽宁”网站(www.lncredit.gov.cn)失信黑名单、“信用大连”网站(credit.dl.cn)大连市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示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采取截屏等方式留存。
②投标人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③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1月31日至2024年2月5日,每天0: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庄河市消防救援大队执勤消防车维修服务采购项目(二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2月22日 13: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H-2023-048(二次)
项目名称:庄河市消防救援大队执勤消防车维修服务采购项目(二次)
采购预算:69.13万元
最高限价:69.13万元
采购需求:确定服务机构1家,对庄河市消防救援大队1辆53米曲臂消防车、1辆32米云梯消防车进行上装部分维修保养。(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个日历日内。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且有能力提供并完成本次采购的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
(2)投标人须具有交通运输管理部门的《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表》,经营范围为汽车维修二类及以上(含大型货车维修)。
注:①截至2024年2月22日13点30分,经“信用中国”网站、“信用辽宁”网站(www.lncredit.gov.cn)失信黑名单、“信用大连”网站(credit.dl.cn)大连市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示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采取截屏等方式留存。
②投标人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③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1月31日至2024年2月5日,每天0: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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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凯
手机:1366110461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wangkai@dlzb.com
电话:010-53658213
QQ:1634601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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