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概要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平顺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 2023年度建设项目,已由平顺县发展改革和科学技术局 以平发改字【2023】10 号、平发改字【2023】74 号、平发改字【2023】179 号文件批准建设,招 标人为平顺县农业农村局,建设资金来源为争取上级资金及地方政府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平顺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 2023年度建设项目 2、建设地点:平顺县青羊镇、龙溪镇、东寺头乡、阳高乡 4个乡镇 3、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在平顺县 11个乡镇 151个村开展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对村庄内 的生活垃圾和有机生活废弃物进行资源化处置。采用反应器式堆肥+热解焚烧工艺,新建垃圾减量 站 4座,总处理规模为 44t/d,其中,建设反应器式堆肥器 2台,热解焚烧设备 3台。配套垃圾清 运车、三轮吸污车等收转运设施,以及智慧环卫系统一套 4、建设工期:17个月(约 510日历天) 5、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内容,本项目按一个标段组织 招标。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 级及其以上资质和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其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 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专业二级 及其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 目的项目经理; 2、投标人须具备最近一次缴纳社保凭证和项目班子人员明细表(养老保险参保人员明细须加 盖当地社保部门印章,须包含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及项目班子其他成员)、近三个月缴纳税收的 完税证明、由具备审计资格的第三方出具的近五年度(2018年度—2022年度或 2019年度—2023 年度)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五年须提供成立之后相应年份的审计报告); 3、投标人须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页面截图(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 主体、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等名单),在中国裁判文书网自行查询的无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告知截 图(查询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 4、投标人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平台中被列入黑名单等不良信用记录, 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6、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2024年 2月 28日 9时 3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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