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概要
一、采购项目名称:南乐县人民医院医疗服务能力提升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豫盛华公开1-1号
三、项目预算金额:881万元
四、采购需求:
1.采购内容:软件系统、硬件系统、诊疗能力提升。
2.质量要求:合格
五、资金来源:自筹资金,已落实;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投标人提供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公司成立不满一年的不需提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证明材料或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提供近2023年以来任意一个月份的税收缴纳证明及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免税企业提供免税证明;(公司成立不满三个月不需提供;)
5.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格式见本文件附件投标文件格式附件8)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负责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投标人不需提供查询证明或截图;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八、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 2 月19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二、采购项目编号:豫盛华公开1-1号
三、项目预算金额:881万元
四、采购需求:
1.采购内容:软件系统、硬件系统、诊疗能力提升。
2.质量要求:合格
五、资金来源:自筹资金,已落实;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投标人提供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公司成立不满一年的不需提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证明材料或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提供近2023年以来任意一个月份的税收缴纳证明及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免税企业提供免税证明;(公司成立不满三个月不需提供;)
5.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格式见本文件附件投标文件格式附件8)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负责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投标人不需提供查询证明或截图;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八、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 2 月19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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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静
手机:13683174576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lijing@dlzb.com
电话:010-53605601
QQ:484924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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