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概要
华蓥市人民医院骨科颈椎专科手术器械等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第二次)
本项目采购人为华蓥市人民医院,采购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邀请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相关资质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现将有关事宜公布如下:
一、项目简介
1.项目名称:华蓥市人民医院骨科颈椎专科手术器械等设备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HRY-CGK-202401-01;
3.竞争性谈判采购内容:
(二)供应商所投标产品必须满足医院临床科室使用需求,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4.最高限价:42000元(骨科颈椎专科手术器械等设备采购目录表所载全部内容);
5.竞争性谈判规则:见附件1。
二、资金来源
单位自筹。
三、供货商确定办法
根据医院给出的最高限价,采用最低评标价法,骨科颈椎专科手术器械等设备采购目录表所载全部内容打包报价。
四、合格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生产厂商的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投标人为经销商的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有效备案表(复印件盖鲜章);
2.投标产品须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和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复印件盖鲜章,仅限医疗器械适用,若二者证件已经合一,则只需提供该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登记证件)。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五、报名要求及其它
1.报名时必须提供单位介绍信原件(盖鲜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人委托书原件(盖鲜章)、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盖鲜章)、报名人身份证复印件(盖鲜章)及联系方式,否则视为无效报名。报名单位及数量,采购单位在本项目开标前予以保密。须现场报名。
六、质疑和澄清
投标人对公告有异议,应在发布公告之日起 3 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华蓥市人民医院提出,并提供相应的法律法规依据和事实依据,采购人不接受猜测性的、无法律法规和事实依据的质疑。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没有提出质疑,则表示对招标公告的完全接受,不得在开标过程中对招标公告提出质疑。
采购人可以对招标公告进行澄清、补遗或更正,并在“广安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网站进行公告,投标人应自行查看并获取该项目相关的澄清、补遗或更正内容,投标人未及时上网查阅、下载相关内容造成的后果自负。
七、竞争性谈判公示及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1.竞争性谈判公示时间:2024年1月26日至2024年1月30日。
2.报名时间:公示时间
8∶00—12∶00,下午14:30—17:00(节假日除外)。
本项目采购人为华蓥市人民医院,采购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邀请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相关资质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现将有关事宜公布如下:
一、项目简介
1.项目名称:华蓥市人民医院骨科颈椎专科手术器械等设备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HRY-CGK-202401-01;
3.竞争性谈判采购内容:
骨科颈椎专科手术器械等设备采购目录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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器械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
后纵韧带钩刀 | 210×5.6×45° | 直型2把、镰刀形2把 | |
髓核钳 | 220mm×1.0 | 直头1把、弯头1把 | |
髓核钳 | 220mm×1.5 | 直头1把、弯头1把 | |
髓核钳 | 220mm×2.0 | 直头1把、弯头1把 | |
髓核钳 | 220mm×3.0 | 直头1把、弯头1把 | |
枪钳 | 超薄刃口220mm×2.0 | 90°1把、 110°1把 | |
枪钳 | 超薄刃口220mm×2.0 | 90°1把 | |
枪钳 | 超薄刃口220mm×3.0 | 90°1把、 110°1把 |
(二)供应商所投标产品必须满足医院临床科室使用需求,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4.最高限价:42000元(骨科颈椎专科手术器械等设备采购目录表所载全部内容);
5.竞争性谈判规则:见附件1。
二、资金来源
单位自筹。
三、供货商确定办法
根据医院给出的最高限价,采用最低评标价法,骨科颈椎专科手术器械等设备采购目录表所载全部内容打包报价。
四、合格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生产厂商的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投标人为经销商的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有效备案表(复印件盖鲜章);
2.投标产品须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和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复印件盖鲜章,仅限医疗器械适用,若二者证件已经合一,则只需提供该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登记证件)。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五、报名要求及其它
1.报名时必须提供单位介绍信原件(盖鲜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人委托书原件(盖鲜章)、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盖鲜章)、报名人身份证复印件(盖鲜章)及联系方式,否则视为无效报名。报名单位及数量,采购单位在本项目开标前予以保密。须现场报名。
六、质疑和澄清
投标人对公告有异议,应在发布公告之日起 3 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华蓥市人民医院提出,并提供相应的法律法规依据和事实依据,采购人不接受猜测性的、无法律法规和事实依据的质疑。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没有提出质疑,则表示对招标公告的完全接受,不得在开标过程中对招标公告提出质疑。
采购人可以对招标公告进行澄清、补遗或更正,并在“广安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网站进行公告,投标人应自行查看并获取该项目相关的澄清、补遗或更正内容,投标人未及时上网查阅、下载相关内容造成的后果自负。
七、竞争性谈判公示及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1.竞争性谈判公示时间:2024年1月26日至2024年1月30日。
2.报名时间:公示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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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杨微
手机:13661206674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yangwei@dlzb.com
电话:010-53341358
QQ:2010523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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