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概要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五河县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场地风险管控项目(地下水阻隔工程)监理,招标人为五河县城市建设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政府性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五河县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场地风险管控项目(地下水阻隔工程)监理
2.2 项目编号:JG2023-Z15-019
2.3 项目性质:服务类
2.4 项目实施时间:2024年1月
2.5 项目预算(最高限价):27.6万元
2.6 资金来源:政府性资金
2.7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8 项目内容、用途、范围及规模:五河县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场地风险管控项目——地下水阻隔工程,总规模约1.5万平方米(具体以实际设计为准)。对于地下水阻隔控制区域内,建立地下水阻隔,切断受填埋场污染的地下水与樵子涧水库之间的联系。在阻隔工程下游处布置不少于3个长期监测井,监测因子为 1,2-二氯乙烷和氨氮,监测频率为每季度一次,长期监测10年(如污染物连续2年监测达标,可停止监测,认为已达标)。五河县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场地风险管控项目(地下水阻隔工程)监理包括项目施工图设计范围内的全部工程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的监理服务(含审计阶段的配合服务)及施工准备开始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并移交全过程环境监理服务工作,包含技术咨询、施工期环境监理、监理报告编制与报送等。
2.9 服务期限: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移交止。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企业要求
(1)资质: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具有与招标项目相适应的履约能力。
(2)业绩:2018年1月1日以来具有单个合同金额不少于50万元的土壤或地下水治理修复管控项目环境监理业绩,(业绩类型不包含农田修复、矿山修复、流域整治、垃圾填埋场防渗封场、垃圾填埋场生态修复、水体修复、底泥治理工程环境监理业绩)。
注:须同时提供①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中标通知书或合同须体现项目类型、服务内容等关键评审要素,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无法体现上述关键评审要素的还须提供业主单位盖章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②竣工验收证明材料(须有设计、监理、施工、建设单位盖章)或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已完工证明。时间、总建筑面积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或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已完工证明所载信息为准,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或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已完工证明无法体现上述关键评审要素的还须提供业主单位盖章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③若该业绩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中建设单位与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建设单位不一致,须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或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建设单位盖章证明材料。
3.2 项目总监要求
(1)执业资格:具有有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且注册在投标单位。
(2)业绩:无
3.3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如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即由不同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根据联合体协议书中的职责分工,分别满足相应资质即可。)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4年1月31日15时00分
本招标项目五河县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场地风险管控项目(地下水阻隔工程)监理,招标人为五河县城市建设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政府性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五河县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场地风险管控项目(地下水阻隔工程)监理
2.2 项目编号:JG2023-Z15-019
2.3 项目性质:服务类
2.4 项目实施时间:2024年1月
2.5 项目预算(最高限价):27.6万元
2.6 资金来源:政府性资金
2.7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8 项目内容、用途、范围及规模:五河县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场地风险管控项目——地下水阻隔工程,总规模约1.5万平方米(具体以实际设计为准)。对于地下水阻隔控制区域内,建立地下水阻隔,切断受填埋场污染的地下水与樵子涧水库之间的联系。在阻隔工程下游处布置不少于3个长期监测井,监测因子为 1,2-二氯乙烷和氨氮,监测频率为每季度一次,长期监测10年(如污染物连续2年监测达标,可停止监测,认为已达标)。五河县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场地风险管控项目(地下水阻隔工程)监理包括项目施工图设计范围内的全部工程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的监理服务(含审计阶段的配合服务)及施工准备开始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并移交全过程环境监理服务工作,包含技术咨询、施工期环境监理、监理报告编制与报送等。
2.9 服务期限: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移交止。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企业要求
(1)资质: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具有与招标项目相适应的履约能力。
(2)业绩:2018年1月1日以来具有单个合同金额不少于50万元的土壤或地下水治理修复管控项目环境监理业绩,(业绩类型不包含农田修复、矿山修复、流域整治、垃圾填埋场防渗封场、垃圾填埋场生态修复、水体修复、底泥治理工程环境监理业绩)。
注:须同时提供①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中标通知书或合同须体现项目类型、服务内容等关键评审要素,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无法体现上述关键评审要素的还须提供业主单位盖章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②竣工验收证明材料(须有设计、监理、施工、建设单位盖章)或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已完工证明。时间、总建筑面积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或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已完工证明所载信息为准,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或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已完工证明无法体现上述关键评审要素的还须提供业主单位盖章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③若该业绩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中建设单位与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建设单位不一致,须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或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建设单位盖章证明材料。
3.2 项目总监要求
(1)执业资格:具有有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且注册在投标单位。
(2)业绩:无
3.3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如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即由不同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根据联合体协议书中的职责分工,分别满足相应资质即可。)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4年1月31日15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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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凯
手机:1366110461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wangkai@dlzb.com
电话:010-53658213
QQ:1634601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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