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概要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牟平区政务服务中心“一窗受理”改革提升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80万元。
最高限价:180万元。
采购需求:牟平区政务服务中心“一窗受理”改革提升项目。本项目划分为一个包;采购标的需要满足的质量、服务、安全要求:按照相关规定开展服务,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国家和行业的标准、规范,维护国家、社会公共利益和服务主体的合法权益,具体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 1 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负责查询);
(7)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投标人在满足上述条件的同时,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和《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规定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下载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
项目名称:牟平区政务服务中心“一窗受理”改革提升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80万元。
最高限价:180万元。
采购需求:牟平区政务服务中心“一窗受理”改革提升项目。本项目划分为一个包;采购标的需要满足的质量、服务、安全要求:按照相关规定开展服务,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国家和行业的标准、规范,维护国家、社会公共利益和服务主体的合法权益,具体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 1 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负责查询);
(7)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投标人在满足上述条件的同时,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和《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规定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下载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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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徐煜
手机:13520858862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xuyu@dlzb.com
电话:400-111-8900
QQ:17847036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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