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概要
一、招标形式及范围
1.1本招标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定供应商。
1.2招标范围:北京门头沟金茂长安悦项目箱式房租赁招标(详见清单)
1.3地点:北京市门头沟区永定镇
二、投标人资格
2.1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范围内的合格供方。
三、招标原则
3.1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3.2由评标专家成员组成评标委员会,线上评标。
3.3特别提示: 严禁围标、串标行为,有关联的企业,只允许一家报名参加本次招、投标,两家(含两家)以上同时报名参加本次招、投标的,视为涉嫌围标,公司将对涉事企业分别做6--12个月禁止投标的处罚。
四、定标原则
4.1在质量、服务同等的条件下综合价格最低者中标(税率相同);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供方优先。
4.2在同等条件下,与我公司有过合作经历,无不良记录的投标方我方会作为优先中标的参考因素。
4.3报价有效期自开标之日起至工程完工,由此产生的价格波动因素由投标单位综合考虑,自行承担。
五、质量要求
5.1严格执行国家现行质量标准。
5.2产品必须符合现行国标要求,并提供材质证明、合格证等质量文件。
5.3档次要求:符合项目要求。
六、交货、验收要求
6.1质量基本条件:材料质量应严格符合国家现行质量标准、招标文件及有关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的要求。
6.2材质证明书:企业的营业执照、材料说明、材料合格证、检测报告一式肆份随货同行,并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送货时必须随带出库单。
6.3验收方式:按厂家提供的样品验收,检尺、点数,以我方实际验收数量为准。
6.4交货时间:自中标之日起按招标方现场施工进度的材料计划要求陆续进场。
6.5施工地点:北京市门头沟区永定镇。
七、结算方式
7.1本次招标结算方式为:银行汇款、保理、银行承兑汇票或商业承兑汇票。
7.2到货款:货到现场验收合格(包括但不限于材料设备检测、试验等验收),办理月度结算,两个月内支付至结算额的60%;双方办理完成正式结算手续且甲方完成本工程四方验收合格,向业主或其指定的单位移交,在业主资金到位的情况下支付至结算额的70%。甲方与业主审计结束办完竣工结算,在业主资金到位的情况下支付至结算额的97% ,余款 3 %作为质保金。
7.3结算款:甲方与业主审计结束办完竣工结算,在业主资金到位的情况下支付至结算额的97% ,余款 3 %作为质保金。
7.4货物经过验收合格后,所有权即归甲方所有。但并不改变合同双方需要履行的其他权利、义务和责任。
7.5具备一般纳税人资质,供货方及时提供银行帐户、发票,必须按时足额开具13%增值税专用发票并与银行帐户及所供货物相一致。先开票,后付款。
八、投标报名
报名截止: 2024-01-30 09:00:00
1.1本招标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定供应商。
1.2招标范围:北京门头沟金茂长安悦项目箱式房租赁招标(详见清单)
1.3地点:北京市门头沟区永定镇
二、投标人资格
2.1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范围内的合格供方。
三、招标原则
3.1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3.2由评标专家成员组成评标委员会,线上评标。
3.3特别提示: 严禁围标、串标行为,有关联的企业,只允许一家报名参加本次招、投标,两家(含两家)以上同时报名参加本次招、投标的,视为涉嫌围标,公司将对涉事企业分别做6--12个月禁止投标的处罚。
四、定标原则
4.1在质量、服务同等的条件下综合价格最低者中标(税率相同);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供方优先。
4.2在同等条件下,与我公司有过合作经历,无不良记录的投标方我方会作为优先中标的参考因素。
4.3报价有效期自开标之日起至工程完工,由此产生的价格波动因素由投标单位综合考虑,自行承担。
五、质量要求
5.1严格执行国家现行质量标准。
5.2产品必须符合现行国标要求,并提供材质证明、合格证等质量文件。
5.3档次要求:符合项目要求。
六、交货、验收要求
6.1质量基本条件:材料质量应严格符合国家现行质量标准、招标文件及有关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的要求。
6.2材质证明书:企业的营业执照、材料说明、材料合格证、检测报告一式肆份随货同行,并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送货时必须随带出库单。
6.3验收方式:按厂家提供的样品验收,检尺、点数,以我方实际验收数量为准。
6.4交货时间:自中标之日起按招标方现场施工进度的材料计划要求陆续进场。
6.5施工地点:北京市门头沟区永定镇。
七、结算方式
7.1本次招标结算方式为:银行汇款、保理、银行承兑汇票或商业承兑汇票。
7.2到货款:货到现场验收合格(包括但不限于材料设备检测、试验等验收),办理月度结算,两个月内支付至结算额的60%;双方办理完成正式结算手续且甲方完成本工程四方验收合格,向业主或其指定的单位移交,在业主资金到位的情况下支付至结算额的70%。甲方与业主审计结束办完竣工结算,在业主资金到位的情况下支付至结算额的97% ,余款 3 %作为质保金。
7.3结算款:甲方与业主审计结束办完竣工结算,在业主资金到位的情况下支付至结算额的97% ,余款 3 %作为质保金。
7.4货物经过验收合格后,所有权即归甲方所有。但并不改变合同双方需要履行的其他权利、义务和责任。
7.5具备一般纳税人资质,供货方及时提供银行帐户、发票,必须按时足额开具13%增值税专用发票并与银行帐户及所供货物相一致。先开票,后付款。
八、投标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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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孟娜
手机:13522550829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memgna@dlzb.com
电话:010-53658203
QQ:19212578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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