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概要
大理州人民医院医疗核心区建设项目地胶采购
商务谈判公告
致:(邀请特定供应商名称)
1.商务谈判条件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受大理州建投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大理州人民医院医疗核心区建设项目地胶采购采用商务谈判方式采购。本项目资金来源已经落实。现对大理州人民医院医疗核心区建设项目地胶采购进行商务谈判。(不接受邀请名单以外的供应商报名)
2.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大理州人民医院医疗核心区建设项目地胶采购;
(2)项目编号:TPDL-2024-C018;
(3)采购内容:大理州人民医院医疗核心区建设项目地胶采购,具体内容详见第五章“项目需求”;
(4)谈判上限价:详见第五章“项目需求”采购清单中公布的上限单价;
(5)交货时间:根据工程进度,分批进场,批次订单以采购人书面通知为准;
(6)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7)交货方式:运输、验收合格后完成交货。
(8)质保期:货物交货验收完成后不低于两年。
(9)质量标准:质量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和标准,没有国家规定和标准的,按照行业规定标准和满足合同目的的标准确定。
(10)采购暂估价:10561524.00元(次价格仅作为参考),本次谈判采用固定单价形式进行采购,最终结算按照(最终供应数量*单价据实结算)。
(11)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合同标段。
(12)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是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应具备相应设计、制造或供货能力的国内制造商或其代理商,若为代理商投标的则须提供制造商出具的有效授权文件;
(3)供应商需具备至少一项近三年(2020年至今)类似供货业绩(业绩金额不低于项目采购预算金额的50%取整)
(4)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度至今任意1个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新成立公司成立时间不足一年可不提供),包括财务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财务报表附注;或可提供自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备注: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提供上述任意一种证明材料。)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供应商自行承诺);
(6)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或提供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供应商自行承诺);
(8)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以谈判开始后工作人员对上述信用信息进行查询核对的结果为准)。
(9)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报名日期:2024年01月29日08时30分至2024年01月31日下午17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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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恒
手机:13260230429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zhangheng@dlzb.com
电话:010-53658972
QQ:31310054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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