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概要
项目名称:清江浦区城市综合性养老服务中心社会化运营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5.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针对社区老人养老服务等方面的需求,提升老人的参与度和幸福感,采购人采用公建民营的方式委托供应商运营管理清浦街道综合性养老服务中心(含助餐点运营)和福州路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含助餐点运营),为周边老人提供专业的服务活动。具体要求详见 磋商文件 第五章“项目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按照以下第3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2、本项目通过以下第()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服务:
(1)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2)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3、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具体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0.1项。
注: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1月26日 至 2024年02月02日,每天
8:30至11:3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2月06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5.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针对社区老人养老服务等方面的需求,提升老人的参与度和幸福感,采购人采用公建民营的方式委托供应商运营管理清浦街道综合性养老服务中心(含助餐点运营)和福州路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含助餐点运营),为周边老人提供专业的服务活动。具体要求详见 磋商文件 第五章“项目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按照以下第3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2、本项目通过以下第()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服务:
(1)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2)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3、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具体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0.1项。
注: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1月26日 至 2024年02月02日,每天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2月06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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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韩晓
手机:13693661459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hanxiao@dlzb.com
电话:400-111-8900
QQ:1761006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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