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概要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无锡中石油润滑脂有限责任公司特种油液区域合作采购项目 招标人为 无锡中石油润滑脂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自筹资金 ,出资比例为 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根据无锡中石油润滑脂有限责任公司每年2000吨的特种油液销售量,拟采购能满足无锡脂销售需求的特种油液合作生产厂,全年采购量约2000吨,采购概算金额2500万元,现拟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2招标范围:
2.4交货地点:(请登录)
2.5标段划分:1个标段。
2.6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
2.7其他说明: /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分支机构投标 □接受分支机构投标。
分支机构要求:允许法人依法设立的分支机构(分公司)参与投标,但必须得到总公司的授权,其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投标时执行分支机构的资质、业绩、财务文件;
3.3 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备:
3.3.1 资质要求:
3.3.1.1 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和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3.3.1.2投标方必须是制造商,须提供质量、安全、环保认证以及其他生产经营许可,即投标人必须提供制造商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3.1.3投标人应具有健全的管理制度,承诺符合标的物运输等方面的质量安全环保要求。(提供承诺函)。
3.3.1.4投标人应具有供货组织方案,拥有所投标包的供货能力,拥有全国发运的能力,承诺在收到订单后7日内按订单要求交付全部货物。(提供供货组织方案及货物交付承诺函)。
3.3.1.5供应商须承诺所提供产品符合质量指标要求,严格执行中标价格,诚信供货。如有弄虚作假,以次充好,或其他违约行为,愿意承担取消供应商资格,列入黑名单的后果。
3.3.2 业绩要求: / 。
3.3.3 财务要求:投标人需提供 2020年至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扫描件(投标人的成立时间晚于上述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成立时间不足一个财务年度的,须提供公司出具的财务报表),或提供近三年度(2020年至2022年)公司财务部门出具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现金流量表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司公章(不按照要求提供的,投标将被否决)。
3.3.4 信誉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前三项要求投标人登录以下网站查询并完整截图,并且本评审条款的所有的网站查询以评标委员会评标当日查询结果为准):
3.4其他要求:1)同一自然人控股的不同投标企业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或者同一标段的投标。未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2)不接受分包、转包。
3.5投标人发布的累计失信分值达到下述①~④项标准之一的,将被否决投标。
①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8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半年;
②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9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一年;
③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10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二年;
④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10.5分及以上,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三年。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4年01月26日至2024年02月01日17时00分前(北京时间)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 无锡中石油润滑脂有限责任公司特种油液区域合作采购项目 招标人为 无锡中石油润滑脂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自筹资金 ,出资比例为 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根据无锡中石油润滑脂有限责任公司每年2000吨的特种油液销售量,拟采购能满足无锡脂销售需求的特种油液合作生产厂,全年采购量约2000吨,采购概算金额2500万元,现拟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2招标范围:
- 供货范围:预计采购2000吨特种油液。
- 预计工作量:2000吨。
- 预计金额:2500万元。
2.4交货地点:(请登录)
2.5标段划分:1个标段。
2.6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
2.7其他说明: /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分支机构投标 □接受分支机构投标。
分支机构要求:允许法人依法设立的分支机构(分公司)参与投标,但必须得到总公司的授权,其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投标时执行分支机构的资质、业绩、财务文件;
3.3 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备:
3.3.1 资质要求:
3.3.1.1 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和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3.3.1.2投标方必须是制造商,须提供质量、安全、环保认证以及其他生产经营许可,即投标人必须提供制造商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3.1.3投标人应具有健全的管理制度,承诺符合标的物运输等方面的质量安全环保要求。(提供承诺函)。
3.3.1.4投标人应具有供货组织方案,拥有所投标包的供货能力,拥有全国发运的能力,承诺在收到订单后7日内按订单要求交付全部货物。(提供供货组织方案及货物交付承诺函)。
3.3.1.5供应商须承诺所提供产品符合质量指标要求,严格执行中标价格,诚信供货。如有弄虚作假,以次充好,或其他违约行为,愿意承担取消供应商资格,列入黑名单的后果。
3.3.2 业绩要求: / 。
3.3.3 财务要求:投标人需提供 2020年至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扫描件(投标人的成立时间晚于上述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成立时间不足一个财务年度的,须提供公司出具的财务报表),或提供近三年度(2020年至2022年)公司财务部门出具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现金流量表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司公章(不按照要求提供的,投标将被否决)。
3.3.4 信誉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前三项要求投标人登录以下网站查询并完整截图,并且本评审条款的所有的网站查询以评标委员会评标当日查询结果为准):
3.4其他要求:1)同一自然人控股的不同投标企业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或者同一标段的投标。未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2)不接受分包、转包。
3.5投标人发布的累计失信分值达到下述①~④项标准之一的,将被否决投标。
①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8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半年;
②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9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一年;
③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10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二年;
④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10.5分及以上,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三年。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4年01月26日至2024年02月01日17时00分前(北京时间)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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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萧 敏
手机:13810519997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xiaomin@dlzb.com
电话:010-88716602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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