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概要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白朝鲜族自治县农村消防应急水池、取水口建设项目已由长发改审批字31号文件和长农组发2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县级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建设单位为长白朝鲜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以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长白朝鲜族自治县农村消防应急水池、取水口建设项目。
2.2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设计图纸所含全部内容。
2.3项目规模:项目共建设25个消防水池,每个消防水池占地53.29㎡,容积为100m³。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4建设地点:长白县区域内,二十一道沟、十八道沟等25个行政村。
2.5计划工期:2024年04月01日至2025年5月31日,共计425天。
2.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的合格工程。
2.7招标控制价:6402399.00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今,以工程竣工时间为准)须具有与本项目相类似的业绩至少一项(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竣工验收报告)。(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其它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评标过程中,评标专家在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下对投标人的业绩通过“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核查,未查询到的业绩不予认定。)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执行吉建招12号文件《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认定的补充通知》的规定。
3.4信誉要求:(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2)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4)在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今)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5财务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近三年(2020年—2022年)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的财务审计报告,如公司为2023年1月1日以后成立的公司需提供基本账户开户银行的资信证明)。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4.获取招标文件
4.1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前,自2024年01月26日8时30分至2024年02月01日16时30分(请登录)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长白朝鲜族自治县农村消防应急水池、取水口建设项目已由长发改审批字31号文件和长农组发2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县级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建设单位为长白朝鲜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以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长白朝鲜族自治县农村消防应急水池、取水口建设项目。
2.2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设计图纸所含全部内容。
2.3项目规模:项目共建设25个消防水池,每个消防水池占地53.29㎡,容积为100m³。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4建设地点:长白县区域内,二十一道沟、十八道沟等25个行政村。
2.5计划工期:2024年04月01日至2025年5月31日,共计425天。
2.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的合格工程。
2.7招标控制价:6402399.00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今,以工程竣工时间为准)须具有与本项目相类似的业绩至少一项(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竣工验收报告)。(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其它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评标过程中,评标专家在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下对投标人的业绩通过“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核查,未查询到的业绩不予认定。)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执行吉建招12号文件《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认定的补充通知》的规定。
3.4信誉要求:(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2)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4)在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今)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5财务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近三年(2020年—2022年)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的财务审计报告,如公司为2023年1月1日以后成立的公司需提供基本账户开户银行的资信证明)。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4.获取招标文件
4.1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前,自2024年01月26日8时30分至2024年02月01日16时30分(请登录)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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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静
手机:13683174576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lijing@dlzb.com
电话:010-53605601
QQ:484924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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