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县五峰铺林场公路项目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公告日期:2024年01月25日
磋商邀请
邵阳县五峰铺国有林场(采购人名称)的邵阳县五峰铺林场公路项目(项目名称)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邀请你单位参加磋商采购活动。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名称:邵阳县五峰铺林场公路项目
2、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邵阳财采计【2024】000034号
3、委托代理编号:XGNSYX-2024002
4、采购项目预算:116.15万元
5、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交通运输业
6、评标方法:t综合评分法¨最低评标价法
7、合同定价方式:¨固定总价t固定单价¨成本补偿¨绩效激励
8、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
9、本项目分阶段要求供应商提供以下保证:
¨磋商保证金:采购项目预算的/%;
¨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不含暂列金额和暂估价)的/%;
¨预付款保证金:预付款的/%;
¨质量保证金:合同金额的/%。
二、采购需求
包号 |
包名称 |
标的名称 |
简要技术要求 |
数量 |
标的预算(万元) |
最高限价(万元) |
节能产品 |
进口产品 |
1 |
邵阳县五峰铺林场公路项目 |
邵阳县五峰铺林场公路项目 |
详见磋商文件 |
1项 |
116.15 |
116.15 |
¨ |
¨ |
说明:
1.节能产品实行强制采购的,需提供国家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证书。
2.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不限制满足采购需求的国内产品参与磋商。
三、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两型产品享受加分或价格折扣。
2、支持中小企业:中小企业享受预留采购份额或价格折扣。
四、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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