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概要
1. 采购项目简介
1.1项目编号:理策政采1168-1
1.2采购项目名称:荔城区黄石小微产业园配套市政工程及桥梁桩基检测(重新招标)
1.3采购人:莆田市荔城区宁海经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1.4(请登录)
1.5釆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6采购项目概况:荔城区黄石小微产业园配套市政工程及桥梁桩基检测等。
1.7成交供应商数量:一家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按施工图纸并结合预算编制说明。
2.2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后,实际工期依建筑工程进度调整。
2.3建设地点:莆田市荔城区黄石镇。
2.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建筑基桩检测技术规范JGJ106-2014、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jgj79-2012、《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94-2008、强制性标准、设计要求。闽建建1号关于进一步规范桩基检测的通知。
2.5安全目标:符合国家行业规范要求。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1、供应商须具备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具有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专项资质证书或建设工程综合检测资质证书(专项检测项目范围包含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检测),需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2)财务要求: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业绩要求:/
(4)信誉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5)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无。
(6)其他要求: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小型、微型企业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适用于(合同包一)。监狱企业,适用于(合同包一)。促进残疾人就业,适用于(合同包一)。信用记录,适用于(合同包一),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响应供应商应在(填写磋商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响应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响应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评审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响应供应商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评审小组的查询结果”)。②响应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与评审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评审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评审小组无法查询响应供应商信用记录的(评审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响应供应商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响应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响应供应商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其他:/
3.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联合体参加询比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应满足本条第3.1款规定的要求,且联合体各方均不得存在本条第3.2款规定的情形。此外,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满足如下条件:无
联合体的资格认定标准如下:无(注:此部分应明确由同一专业或不同专业组成的联合体中各专业的资质、财务、业绩、信誉、主要人员等的认定方法,以最终认定联合体的资格。)
联合体应递交联合体协议书,且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询比釆购项目,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均无效。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如贵单位有意参加询比采购活动,请于2024年01月25日至2024年02月01日,每日
8:3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请登录)购买采购文件。
4.2釆购文件每套售价100.00元,售后不退。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02月02日09时00分。
1.1项目编号:理策政采1168-1
1.2采购项目名称:荔城区黄石小微产业园配套市政工程及桥梁桩基检测(重新招标)
1.3采购人:莆田市荔城区宁海经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1.4(请登录)
1.5釆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6采购项目概况:荔城区黄石小微产业园配套市政工程及桥梁桩基检测等。
1.7成交供应商数量:一家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按施工图纸并结合预算编制说明。
2.2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后,实际工期依建筑工程进度调整。
2.3建设地点:莆田市荔城区黄石镇。
2.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建筑基桩检测技术规范JGJ106-2014、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jgj79-2012、《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94-2008、强制性标准、设计要求。闽建建1号关于进一步规范桩基检测的通知。
2.5安全目标:符合国家行业规范要求。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1、供应商须具备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具有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专项资质证书或建设工程综合检测资质证书(专项检测项目范围包含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检测),需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2)财务要求: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业绩要求:/
(4)信誉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5)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无。
(6)其他要求: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小型、微型企业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适用于(合同包一)。监狱企业,适用于(合同包一)。促进残疾人就业,适用于(合同包一)。信用记录,适用于(合同包一),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响应供应商应在(填写磋商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响应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响应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评审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响应供应商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评审小组的查询结果”)。②响应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与评审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评审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评审小组无法查询响应供应商信用记录的(评审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响应供应商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响应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响应供应商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其他:/
3.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联合体参加询比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应满足本条第3.1款规定的要求,且联合体各方均不得存在本条第3.2款规定的情形。此外,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满足如下条件:无
联合体的资格认定标准如下:无(注:此部分应明确由同一专业或不同专业组成的联合体中各专业的资质、财务、业绩、信誉、主要人员等的认定方法,以最终认定联合体的资格。)
联合体应递交联合体协议书,且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询比釆购项目,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均无效。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如贵单位有意参加询比采购活动,请于2024年01月25日至2024年02月01日,每日
4.2釆购文件每套售价100.00元,售后不退。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02月02日09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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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萧 敏
手机:13810519997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xiaomin@dlzb.com
电话:010-88716602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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