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概要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夏回族自治区烟草公司银川市公司2024年废旧卷烟包装物出售项目,招标人为宁夏回族自治区烟草公司银川市公司,现对该项目进行二次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宁夏回族自治区烟草公司银川市公司2024年废旧卷烟包装物出售项目;
2.招标内容:宁夏回族自治区烟草公司银川市公司、宁夏回族自治区烟草公司石嘴山市公司2024年度废旧卷烟包装物回收服务,一年内预计大烟箱(50条装常规卷烟)440000个左右,小烟箱(如异型卷烟等)预计140000个左右,其他规格烟箱(如雪茄烟等)预计34000个左右。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3.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招标人保留调整服务周期的权利;
4.服务地点:银川市烟草公司物流配送中心(银川市永宁县望远镇望通路与快速通道交叉口向东150米);
5.控制底价:本项目设投标控制底价,烟箱(大)2.00元/个,烟箱(小)0.60元/个,其他规格烟箱0.50元/个;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须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营业执照为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3.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授权书,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须提供开标前二个年度内任一期间的财务状况报告(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或在开标前三个月内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5.须提供开标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企业缴税凭证或证明,开标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证或当地社会保障局出具的缴纳明细;
6.须出具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须出具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未被中国烟草总公司及烟草行业各直属单位列入《存在行贿行为投标人名单》或曾被列入但禁入期已届满的书面声明;
8.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近三年内无行贿记录(起始日期自判决裁定书生效之日起计算)。须提供以下官网查询系统中的查询结果截图: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中国网站、中国裁判文书网;
9.须出具在劳动保护、节能减排与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符合国家规定要求的书面声明;
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须提供以下官网查询系统中的查询结果截图:“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单位基础信息及股东组成。没有股权信息的,提供从“天眼查”系统打印的股东股权信息查询结果。
注: 1)以上资质均不接受公证件;2)以上所有证明文件在投标文件中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3)以上第7、8、10项资质,以开标当天由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现场查询结果为准,如有不满足资格要求的情形将取消投标资格。
四、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时间:2024年01月25日至2024年01月31日,每天
0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宁夏回族自治区烟草公司银川市公司2024年废旧卷烟包装物出售项目,招标人为宁夏回族自治区烟草公司银川市公司,现对该项目进行二次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宁夏回族自治区烟草公司银川市公司2024年废旧卷烟包装物出售项目;
2.招标内容:宁夏回族自治区烟草公司银川市公司、宁夏回族自治区烟草公司石嘴山市公司2024年度废旧卷烟包装物回收服务,一年内预计大烟箱(50条装常规卷烟)440000个左右,小烟箱(如异型卷烟等)预计140000个左右,其他规格烟箱(如雪茄烟等)预计34000个左右。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3.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招标人保留调整服务周期的权利;
4.服务地点:银川市烟草公司物流配送中心(银川市永宁县望远镇望通路与快速通道交叉口向东150米);
5.控制底价:本项目设投标控制底价,烟箱(大)2.00元/个,烟箱(小)0.60元/个,其他规格烟箱0.50元/个;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须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营业执照为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3.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授权书,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须提供开标前二个年度内任一期间的财务状况报告(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或在开标前三个月内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5.须提供开标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企业缴税凭证或证明,开标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证或当地社会保障局出具的缴纳明细;
6.须出具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须出具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未被中国烟草总公司及烟草行业各直属单位列入《存在行贿行为投标人名单》或曾被列入但禁入期已届满的书面声明;
8.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近三年内无行贿记录(起始日期自判决裁定书生效之日起计算)。须提供以下官网查询系统中的查询结果截图: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中国网站、中国裁判文书网;
9.须出具在劳动保护、节能减排与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符合国家规定要求的书面声明;
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须提供以下官网查询系统中的查询结果截图:“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单位基础信息及股东组成。没有股权信息的,提供从“天眼查”系统打印的股东股权信息查询结果。
注: 1)以上资质均不接受公证件;2)以上所有证明文件在投标文件中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3)以上第7、8、10项资质,以开标当天由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现场查询结果为准,如有不满足资格要求的情形将取消投标资格。
四、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时间:2024年01月25日至2024年01月31日,每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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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萧 敏
手机:13810519997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xiaomin@dlzb.com
电话:010-88716602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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