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概要
一、招标条件 | ||||||||||||
朝阳县七道岭镇七道岭河山洪沟治理项目已经由辽宁省·朝阳市·朝阳县水务局备案。招标人为朝阳县水务事务服务中心(朝阳县水土保持服务中心),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财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朝阳县七道岭河山洪沟防洪治理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 ||||||||||||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良图沟水库回水末端至朱家杖子桥 2.工程规模:新建护岸工程8.977千米,其中浆砌石护岸工程1.56千米,固滨笼护岸工程1.403千米,植物护岸工程6.014千米;河道平整1.75千米 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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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 ||||||||||||
1 .资质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水利工程施工监理(水利部)乙级及以上资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2.项目总监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的项目总监应具备水利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和高级工程师(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以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查询的信息为准。 3.信誉要求: 3.1省内企业应在辽宁省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建立信用档案,外省企业应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建立信用档案; 3.2凡被有关行政部门做出取消投标资格以上处罚、被水行政主管部门列入严重失信行为主体名单、被其他行政监督部门列入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并在有效期内的市场主体禁止参与本项目投标; 3.3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 不得参加投标; 3.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其他要求: 4.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 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四、投标 | ||||||||||||
1.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02月27日 09时3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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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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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箱:wangkai@dlzb.com
电话:010-53658213
QQ:1634601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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