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概要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冀州区乡村振兴示范区人居环境整治项目 已由 衡水市冀州区行政审批局 以 冀州行审审字(2022)22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衡水市冀州区农业农村局,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衡水市冀州区农业农村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冀州区乡村振兴示范区人居环境整治项目监理
2.2、建设地点:北漳准乡解村、北内漳村、景家庄村、北漳淮村、孔村南内漳村、南榆林村、肖家庄村、南漳准村和周村镇前新寨村、后新寨村、孔邓周村、李张周村、寇家庄村2个乡镇 14个村。
2.3、建设规模:项目对冀州区境内的2个乡镇14个村庄进行人居环境整治,主要包括主街道路硬化,巷路硬化及游园等村庄基础设施。
2.4、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1个标段,施工全过程监理,施工过程中的质量、进度、费用控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合同、信息等方面的协调管理。
2.5、监理周期:从监理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工程竣工验收为止。
2.6、质量标准: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投标企业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 拟派本项目总监具备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3.3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4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1月26日
9时00分时至2024年01月31日
9时00分期间(北京时间,下同),(请登录)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02月20日09时00分。
本招标项目 冀州区乡村振兴示范区人居环境整治项目 已由 衡水市冀州区行政审批局 以 冀州行审审字(2022)22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衡水市冀州区农业农村局,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衡水市冀州区农业农村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冀州区乡村振兴示范区人居环境整治项目监理
2.2、建设地点:北漳准乡解村、北内漳村、景家庄村、北漳淮村、孔村南内漳村、南榆林村、肖家庄村、南漳准村和周村镇前新寨村、后新寨村、孔邓周村、李张周村、寇家庄村2个乡镇 14个村。
2.3、建设规模:项目对冀州区境内的2个乡镇14个村庄进行人居环境整治,主要包括主街道路硬化,巷路硬化及游园等村庄基础设施。
2.4、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1个标段,施工全过程监理,施工过程中的质量、进度、费用控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合同、信息等方面的协调管理。
2.5、监理周期:从监理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工程竣工验收为止。
2.6、质量标准: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投标企业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 拟派本项目总监具备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3.3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4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1月26日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02月20日09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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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超
手机:13691414075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wangchao@dlzb.com
电话:010-61396434
QQ:1600977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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