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概要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内江市2014年市本级保障性住房项目(剩余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 内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内发改审批〔2023〕660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内江市城市建设服务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 地方财政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内江市城市建设服务中心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花园滩大桥连接线南侧,兰桂大道西侧。
2.2建设内容及规模:该项目为原内发改投资〔2014〕461号批复建设内容中的于2023年9月24日与原总承包单位解除合同清算后剩余建设内容,主要包括4#、6#、7#楼剩余的室内水电消防电梯安装、公共区建筑装饰,3#楼内外墙围护结构、室内水电消防电梯安装及室内装修工程,以及室外铺装、绿化围墙等工程。
2.3投资额:根据内发改审批〔2023〕661号《内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内江市2014年市本级保障性住房项目(剩余工程)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本项目概算总投资为13502.15万元,本次招标的工程费用为12504.12万元。
2.4计划工期:365日历天(含设计周期3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①设计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设计、施工过程设计控制及设计跟踪、工程设计变更、施工现场配合服务、专业设计配合服务以及配合审核竣工图及质量缺陷处理等后续服务;②施工招标范围:本工程范围内所有工程的施工、竣工验收及整体移交、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工作等全部内容。
2.6标段划分:设计施工总承包1个标段 。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 ①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独立法人;②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③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 ,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业绩要求:(本项为多选)
☐设计业绩要求:近年( 年 月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设计)不少于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
☐施工业绩要求:近年( 年 月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施工)不少于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R 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建筑工程专业) ☐由设计负责人兼任☑由施工负责人兼任, / (业绩要求) ,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1.4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3.1.5施工负责人(建造师,下同)的资格要求: 建筑工程 (注册专业)一级(级别)建造师,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资质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职责分工予以认定。(2)联合体投标,应由联合体牵头人获取招标文件和提交投标保证金,在制作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名称应填写联合体牵头人名称。如未按要求进行投标,导致投标文件无法读取,由投标人自行负责。(3)联合体成员(含联合体牵头人)家数须不超过2家;(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5)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以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企业作为牵头人,代表联合体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中承担其义务和法律责任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 年 01 月 25 日开始(请登录)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 年 02 月 20 日 09 时 3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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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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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Q:31310054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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