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概要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CDM20240115
项目名称:江安县2023年县级河流跨河桥梁行洪论证与河势稳定报告编制采购项目
二、资金情况:采购预算1157913.00元。
三、采购项目简介:
本项目共1包(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
四、供应商邀请方式
公告方式:本次竞争性磋商邀请在宜宾市企业“E路阳光”公共服务平台公告。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根据项目特殊要求设置的特定条件:
1.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行业丙级或水利行业专业丙级及以上工程设计资质;
2.供应商近3年(2021年至今)至少已完成1个工程建设项目行洪论证与河势稳定评价报告的编制;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六、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磋商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磋商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七、磋商文件获取方式、时间
2024年1月24日至2024年1月30日
9:00-12:00,下午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网上报名获取磋商文件。
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400元/份,磋商文件售后不退, 磋商资格不能转让。
项目编号:SCDM20240115
项目名称:江安县2023年县级河流跨河桥梁行洪论证与河势稳定报告编制采购项目
二、资金情况:采购预算1157913.00元。
三、采购项目简介:
本项目共1包(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
四、供应商邀请方式
公告方式:本次竞争性磋商邀请在宜宾市企业“E路阳光”公共服务平台公告。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根据项目特殊要求设置的特定条件:
1.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行业丙级或水利行业专业丙级及以上工程设计资质;
2.供应商近3年(2021年至今)至少已完成1个工程建设项目行洪论证与河势稳定评价报告的编制;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六、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磋商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磋商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七、磋商文件获取方式、时间
2024年1月24日至2024年1月30日
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400元/份,磋商文件售后不退, 磋商资格不能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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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杨微
手机:13661206674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yangwei@dlzb.com
电话:010-53341358
QQ:2010523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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