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概要
1.招标条件本次招标招标人为中交二航局第三工程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中交二航局镇江港扬中港区西来桥作业区华和粮食码头工程施工项目工程计量款。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PHC桩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本工程位于长江下游泰兴水道炮子洲左岸中段,向阳河口附近,镇江港扬中港区西来桥作业区,地属扬中市西来桥镇。本工程上游紧邻已建润华物流通用码头。码头工程为新建7万吨级泊位1个,水工建筑物主要包括码头平台1座,引桥1座、综合平台1座。码头平台长 278m、宽 30m;引桥1座,长 156.3m、宽12m;并在码头后沿设置综合平台,平台平面尺度30×15m。码头面设计高程6.20m,码头前沿设计河底高程-13.10m(远期为-16.30m),引桥面高程6.20~7.50m。 2.2招标内容:物资名称:PHC桩, 包件划分:本次招标是/否划分包件。包件数量:/个,包件划分详细情况见。招标数量:14443米交 货 期:约2024年2月至2024年4月。2.3交货地点:江苏省镇江市扬中港西来桥粮食码头施工现场。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3.1.1营业范围要求:(以下要求中,打项为同时满足项。)必须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投标项目的生产许可规定;经营范围符合投标项目需要;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增值税一般纳税人;3.1.2生产供应能力要求:生产商须具有一定的生产能力、规模和相应的技术力量;生产线能满足项目需求在投标包含的区域内有产品供货能力;3.1.3财务能力要求:(以下要求应同时满足)生产商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人民币具有一定规模和良好的财务资金状况及银行资信,须提供近三年的财务报表;3.1.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以下要求应同时满足)投标产品的生产商或代理商所代理的厂家持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3.1.5供货业绩要求:具有2020年至今供应类似产品的业绩,并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中单个合同额不低于500万元的供货业绩至少2份。3.1.6履约信用要求:本项目投标截止期前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违法案件当事人、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3.2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组成联合体投标。3.3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个包件投标,且最多允许中/个包件。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件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3.5制造商或代理商或贸易商,但同一制造商品牌只允许1家单位参加/制造商或代理商或贸易商参与某个包件的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月24日11:00时至2024年1月29日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请登录)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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