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概要
长春市双阳区滨河路道路排水工程(桩号K3+191.656-双阳大街)(设计)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编号:JLWS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市双阳区滨河路道路排水工程(桩号K3+191.656-双阳大街)(设计)已由长双发改审批字157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春市长发双阳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长春市双阳区滨河路道路排水工程(桩号K3+191.656-双阳大街)(设计)
2.2工程概况:新建道路全长472.93米,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设计车速40km/h,道路红线宽度40-27米。主要建设内容包含道路、排水、交通、绿化、电气工程及海绵城市设施。
2.3招标范围:初步设计、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及针对施工图审查意见的修改、设计变更、各阶段设计服务、后续施工及验收阶段的现场服务等一切与本工程相关的工作。
2.4建设地点:长春市双阳区南部,工程起点为桩号K3+191.656,工程终点为双阳大街。
2.5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45日内完成所有设计工作,并向招标人提交全部成果文件。
2.6招标控制价:88.68万元。
2.7 质量标准:符合《建设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汇编》及国家规范要求。须满足《勘察设计质量管理办法》及节能、环保、绿色的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专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承担能力(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吉建管【2023】23号文件的规定)。
3.2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
3.3投标申请人须具有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近三年(2020年-2022年)财务审计报告,2020年1月1日-2022年12月31日之间成立的企业,须提供成立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的财务审计报告。2023年1月1日以后新成立的企业无财务审计报告的,需提供一份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书。
3.4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至2023年)具有与本项目相类似的项目业绩至少一项。类似业绩的认定: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其它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信誉要求:(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2)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3)未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及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4)在近年(2020年至今)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7入吉企业在我省承揽工程须按照吉林省相关的法律法规文件办理企业信息登记,登记后方可参与投标。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四、招标文件获取
4.1自2024年01月24日8时00分至2024年01月30日16时00分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4年02月19日09时30分;
招标项目编号:JLWS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市双阳区滨河路道路排水工程(桩号K3+191.656-双阳大街)(设计)已由长双发改审批字157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春市长发双阳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长春市双阳区滨河路道路排水工程(桩号K3+191.656-双阳大街)(设计)
2.2工程概况:新建道路全长472.93米,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设计车速40km/h,道路红线宽度40-27米。主要建设内容包含道路、排水、交通、绿化、电气工程及海绵城市设施。
2.3招标范围:初步设计、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及针对施工图审查意见的修改、设计变更、各阶段设计服务、后续施工及验收阶段的现场服务等一切与本工程相关的工作。
2.4建设地点:长春市双阳区南部,工程起点为桩号K3+191.656,工程终点为双阳大街。
2.5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45日内完成所有设计工作,并向招标人提交全部成果文件。
2.6招标控制价:88.68万元。
2.7 质量标准:符合《建设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汇编》及国家规范要求。须满足《勘察设计质量管理办法》及节能、环保、绿色的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专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承担能力(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吉建管【2023】23号文件的规定)。
3.2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
3.3投标申请人须具有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近三年(2020年-2022年)财务审计报告,2020年1月1日-2022年12月31日之间成立的企业,须提供成立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的财务审计报告。2023年1月1日以后新成立的企业无财务审计报告的,需提供一份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书。
3.4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至2023年)具有与本项目相类似的项目业绩至少一项。类似业绩的认定: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其它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信誉要求:(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2)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3)未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及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4)在近年(2020年至今)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7入吉企业在我省承揽工程须按照吉林省相关的法律法规文件办理企业信息登记,登记后方可参与投标。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四、招标文件获取
4.1自2024年01月24日8时00分至2024年01月30日16时00分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4年02月19日09时30分;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韩晓
手机:13693661459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hanxiao@dlzb.com
电话:400-111-8900
QQ:1761006708
手机:13693661459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hanxiao@dlzb.com
电话:400-111-8900
QQ:17610067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