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概要
项目名称:扬州市第三人民医院救护车洗消中心保护性拆除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8.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8.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对扬州市第三人民医院救护车洗消中心进行保护性拆除,拆除后破碎混凝土路面及其他混凝土构件作为建筑垃圾外运,其余门、窗、钢结构、洁具、相关设备等根据采购人要求运输装卸至指定位置摆放,残值归属采购人。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第四章及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7日历天。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供应商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3.2供应商须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3.3拟派项目经理为本公司正式员工,正常缴纳社会保险,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提供拟派项目经理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供应商为其缴纳的近三个月任意一月的社保证明,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3.4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1月23日 至 2024年01月30日,每天
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8.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8.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对扬州市第三人民医院救护车洗消中心进行保护性拆除,拆除后破碎混凝土路面及其他混凝土构件作为建筑垃圾外运,其余门、窗、钢结构、洁具、相关设备等根据采购人要求运输装卸至指定位置摆放,残值归属采购人。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第四章及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7日历天。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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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供应商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3.2供应商须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3.3拟派项目经理为本公司正式员工,正常缴纳社会保险,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提供拟派项目经理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供应商为其缴纳的近三个月任意一月的社保证明,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3.4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1月23日 至 2024年01月30日,每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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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凯
手机:1366110461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wangkai@dlzb.com
电话:010-53658213
QQ:1634601242
手机:1366110461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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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53658213
QQ:16346012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