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概要
睢县凤栖苑三期棚户区改造安置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睢县凤栖苑三期棚户区改造安置项目已由睢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睢发改95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地方政府债券资金及地方政府财政配套资金,招标人为睢县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睢县住房保障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睢县凤栖苑三期棚户区改造安置项目;
2.2 项目编号:SXJY-
2.3 资金来源:地方政府债券资金及地方政府财政配套资金
2.4 项目建设地点:睢县凤栖路南侧、凤仪路西侧、凤鸣路北侧
2.5 建设规模:项目用地面积约13952.02㎡(约20.93亩),总建筑面积约3.6万㎡。
2.6 总投资额:约1.5亿元
2.7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2个标段;
第一标段:睢县凤栖苑三期棚户区改造安置项目施工标段;
第二标段:睢县凤栖苑三期棚户区改造安置项目监理标段;
2.8 招标范围:
第一标段: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第二标段:本建设工程项目施工阶段及保修阶段监理;
2.9 工期:
第一标段:720日历天;
第二标段:同施工工期及保修期;
2.10 质量要求:合格。3.投标人资格要求3.1资格条件
第一标段: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 (不含临时) 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本项目拟派项目经理必须为本单位人员,需提供劳动合同及投标单位为其办理的近三个月基本养老保险缴纳证明(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或查询清单为准);且无在建工程。所承揽的施工项目未交工或正在施工的项目经理不允许报名,若报名的项目经理不符合该条要求而参加报名,一经查实,随时取消投标人的投标资格;
(4)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与企业签订有效的劳动合同,并提供近三个月的基本养老保险缴纳证明 (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或查询清单为准);
第二标段: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拟派项目总监须具备相关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本项目拟派项目总监必须为本单位人员,需提供劳动合同及投标单位为其办理的近三个月基本养老保险缴纳证明(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或查询清单为准);
各标段通用要求:
3.2 财务要求: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 2020、2021、2022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未满三年的企业按已有年份计算)。
3.3 信誉要求: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的要求,根据“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的查询信息、“信用中国”网站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查询信息、中国政府采购网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查询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企业,拒绝参与本次投标活动。投标人应在公告发布之日起对本单位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并将查询资料加盖单位公章附入投标文件。
3.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
5.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2月19日
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睢县凤栖苑三期棚户区改造安置项目已由睢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睢发改95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地方政府债券资金及地方政府财政配套资金,招标人为睢县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睢县住房保障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睢县凤栖苑三期棚户区改造安置项目;
2.2 项目编号:SXJY-
2.3 资金来源:地方政府债券资金及地方政府财政配套资金
2.4 项目建设地点:睢县凤栖路南侧、凤仪路西侧、凤鸣路北侧
2.5 建设规模:项目用地面积约13952.02㎡(约20.93亩),总建筑面积约3.6万㎡。
2.6 总投资额:约1.5亿元
2.7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2个标段;
第一标段:睢县凤栖苑三期棚户区改造安置项目施工标段;
第二标段:睢县凤栖苑三期棚户区改造安置项目监理标段;
2.8 招标范围:
第一标段: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第二标段:本建设工程项目施工阶段及保修阶段监理;
2.9 工期:
第一标段:720日历天;
第二标段:同施工工期及保修期;
2.10 质量要求:合格。3.投标人资格要求3.1资格条件
第一标段: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 (不含临时) 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本项目拟派项目经理必须为本单位人员,需提供劳动合同及投标单位为其办理的近三个月基本养老保险缴纳证明(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或查询清单为准);且无在建工程。所承揽的施工项目未交工或正在施工的项目经理不允许报名,若报名的项目经理不符合该条要求而参加报名,一经查实,随时取消投标人的投标资格;
(4)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与企业签订有效的劳动合同,并提供近三个月的基本养老保险缴纳证明 (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或查询清单为准);
第二标段: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拟派项目总监须具备相关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本项目拟派项目总监必须为本单位人员,需提供劳动合同及投标单位为其办理的近三个月基本养老保险缴纳证明(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或查询清单为准);
各标段通用要求:
3.2 财务要求: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 2020、2021、2022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未满三年的企业按已有年份计算)。
3.3 信誉要求: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的要求,根据“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的查询信息、“信用中国”网站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查询信息、中国政府采购网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查询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企业,拒绝参与本次投标活动。投标人应在公告发布之日起对本单位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并将查询资料加盖单位公章附入投标文件。
3.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
5.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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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韩晓
手机:13693661459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hanxiao@dlzb.com
电话:400-111-8900
QQ:1761006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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